11月7日,江苏苏州。孩子妈妈带着三岁孩子逛超市,三岁孩子拿了两块泡泡糖未付款,妈妈发现后,立即带着孩子回到零食乐园退还商品并赔偿,甚至还说主动按上一位顾客的消费金额赔了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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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这事就处理妥当了,没想到店家不依不饶,竟当众指责说:“最近丢了几千块钱的东西,全是你家孩子拿的”,听到这句话,孩子妈妈就来气了。孩子爸爸当场表示:“你说是我们拿的,那你拿出监控来,只要能证明,10倍100倍赔给你都行”。但问题是,超市方面到现在也没拿出实际的证据,只是嘴上指责,态度还很强硬,甚至反过来指责家长扣字眼。
“好想来”超市回应称,公司已关注到此事并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紧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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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事没有定论,但我说以下三点。
1、家长的态度很明显是负责任的,孩子犯错家长第一时间带回退货并赔偿,能做到这一步的父母大概率不会对孩子长期拿几千块的东西视而不见吧。如果真是惯着孩子,那也不会为两块棒棒糖折回来赔60元。
2、三岁的孩子能拿多少,这可是零食店,几千块钱得拿多少零食啊,搞得像蚂蚁搬家一样。
3、店家指控就必须拿出证据,你说是这家孩子拿的,就得有监控有证据,没有证据就当众指责,这不仅是对孩子的伤害、家长的名誉,更是一种侵权,尤其是在公共场合当众指责。
这件事必须要说清楚,不管最后调查结果如何,监控是关键。如果真有误会,超市应当道歉,如果确实有证据,家长也应该配合处理,但不能仅凭一句“我觉得就给人扣上一顶偷几千元东西的帽子”。孩子犯错可以教育,但成年人不讲证据和道理,那才让人寒心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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