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出清26户非主业、非优势企业,国有一级企业数量由42户精简至32户,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升
●组织实施石嘴山矿区煤层气探采评价项目、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电子信息产业园等79个重点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2亿元,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比达9.68%
●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及改革深化提升行动,142项改革任务全部落地见效
●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将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并纳入经营业绩考核,推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从2021年的0.02%提升至0.49%
“十四五”期间,我市坚决贯彻自治区深化国企改革安排部署,锚定战略、问题、目标三大导向,以关键领域改革为突破口,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速,国有经济运行质效持续向好。截至目前,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160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65亿元、利润2.7亿元,上缴税费7.9亿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我市立足全市发展战略全局,系统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出台《关于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通过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等举措,累计处置出清26户非主业、非优势企业,国有一级企业数量由42户精简至32户,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升。聚焦新能源、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精准发力优化投资结构、培育发展新动能,组织实施石嘴山矿区煤层气探采评价项目、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电子信息产业园等79个重点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2亿元,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比达9.68%,为国企高质量发展筑牢产业根基。
以市场化改革为核心,我市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及改革深化提升行动,142项改革任务全部落地见效。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在企业经理层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通知》,健全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员工市场化招聘机制,构建全员绩效考核体系,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常态化,企业新进人员公开招聘率保持100%。完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实施“一企一策”精准考核,推动经营业绩与薪酬分配深度挂钩,全员劳动生产率从2021年年初的9.5万元/人跃升至2025年的28.9万元/人,增幅达3倍。
我市将科技创新置于改革发展核心位置,全力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将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并纳入经营业绩考核,推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从2021年的0.02%提升至0.49%。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主动对接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4个、实验室3个,建成宁夏非常规天然气技术研发与应用中心等创新平台。围绕产业升级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柔性引进高精尖人才5名,全力推进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成功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1家,企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我市坚持“管得好”与“放得活”有机统一,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国资监管授权放权清单,新增授权放权事项10项,增幅达43%。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建立投资负面清单,严控投资风险。深入开展工程建设、国有产权交易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针对性完善国有资产转让、划拨等监管制度,构建全过程、全链条监督体系,有效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与保值增值。
来源:石嘴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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