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转自:内蒙古日报
□本报记者 王皓 通讯员 陶虹宇
日前,原告杨某某与被告孙某某原系夫妻关系,离婚时双方约定,婚生子由女方孙某某抚养,抚养费自理,但关于财产问题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杨某某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不能仅针对财产分割问题一判了之,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引入政协力量开展多元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与政协委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深入剖析矛盾根源。法官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沟通,并向双方阐释法律规定与亲情责任,政协委员则从亲情及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进行耐心劝导。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放下芥蒂,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协议。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法院系统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运行“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政协委员深度参与纠纷化解,将政协力量注入法院多元解纷体系,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呼伦贝尔市政协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政协+法院”联动解纷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完善特邀调解员选任管理、调解规程衔接、司法确认流转等全链条制度规范,充分发挥“政协推荐、法院聘请”制度优势,在14个旗(市、区)范围内,选聘了214名政协委员担任特邀调解员。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针对地域辽阔、交通不便的实际,呼伦贝尔市法院系统着力构建覆盖全域、直达基层、契合边疆特点的“三级调解网络”。扎实做好枢纽平台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15个“委员调解工作室”,接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案件精准分流与线上调解无缝对接。同时,立足呼伦贝尔林区、牧区、农区等不同地域特点,依托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法庭、边境哨所等,在基层一线设立“三方调解联络站”,建强前沿阵地,推动解纷力量下沉乡村嘎查、深入田间地头、走进企业厂矿、直达边疆牧户,让“枫桥经验”在前沿生根,相关做法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典型案例库。
呼伦贝尔市法院系统还充分发挥协商民主和法治保障叠加优势,联动推进“助企行动”,邀请委员担任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嵌入式参与“送法进企业”“法院开放日”活动。参与研判会商,持续优化阳光司法监督体系,用法治力量稳固发展预期、增添市场活力。近两年,组织开展专项活动133次,邀请政协委员观摩庭审等290人次,开展法院干警与政协委员“一对一”结对联络530人次,办结政协提案42件,并将政协委员建议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具体举措。
此外,呼伦贝尔市法院系统不断优化生态司法保护路径,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下,创新建立了“呼伦贝尔大草原”品牌司法保护机制,构建起“生态+文化+旅游”司法保护模式,在核心景区、自然保护区设立15个“文旅法律服务站”,探索“生态修复金使用情况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将司法守护与政协监督深度融入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
自“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运行以来,呼伦贝尔市法院系统依托各种解纷平台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8万余件,案件调解走上“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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