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州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总队“四不两直”督导情况的通报,2025年7月16日,我支队消防监督员对泰州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泰州万达广场进行了现场核查。
发现存在下列问题:部分防火门变形损坏;部分防火卷帘无法下降,即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5〕第0135号),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泰消限〔2025〕第0020 号)。
2025年9月2日,我支队监督员对该单位火灾 隐患期限届满复查,发现部分防火门变形损坏;部分防火卷帘无法下降未整改到位,即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复查)(编号:〔2025〕第0164号),复查不合格。该单位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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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泰州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图文来源:信用泰州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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