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1月10日,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大为股份,证券代码:002213)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多项重要议案。本次会议出席股东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3%,各项议案均以高比例同意票获得通过。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10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同步进行。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连宗敏女士主持,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89人,代表股份71,798,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330%。其中,现场投票股东6人,代表股份512,400股(占比0.2158%);网络投票股东483人,代表股份71,286,415股(占比30.0172%)。中小股东(除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出席482人,代表股份92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提供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表决结果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特别决议)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显示,同意71,677,915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6%;反对79,800股(0.1111%);弃权41,100股(0.0572%),议案获高票通过。
《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含9项子议案)
该议案包含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9项子议案,均以普通决议程序审议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空白行)
议案内容 同意股数(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股) 弃权比例 表决结果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71,672,915 99.8246% 80,100 0.1116% 45,800 0.0638% 普通决议通过 修订《累积投票制度》 71,676,015 99.8290% 82,400 0.1148% 40,400 0.0563% 普通决议通过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71,672,715 99.8244% 80,700 0.1124% 45,400 0.0632% 普通决议通过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71,664,915 99.8135% 80,300 0.1118% 53,600 0.0747% 普通决议通过 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并更名 71,650,315 99.7932% 81,600 0.1137% 66,900 0.0932% 普通决议通过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71,655,515 99.8004% 79,200 0.1103% 64,100 0.0893% 普通决议通过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更名 71,655,015 99.7997% 79,300 0.1104% 64,500 0.0898% 普通决议通过 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71,651,815 99.7953% 81,500 0.1135% 65,500 0.0912% 普通决议通过 修订《筹资管理制度》 71,650,715 99.7937% 79,300 0.1104% 68,800 0.0958% 普通决议通过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获审议通过,同意71,650,115股(99.7929%),反对79,400股(0.1106%),弃权69,300股(0.09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从中小股东表决结果来看,各项议案同意比例在83.92%至86.92%之间,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获86.92%中小股东同意,反映出中小投资者对公司治理优化举措的认可。
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为后续规范运作奠定基础。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章程修订及制度备案等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数据来源: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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