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1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今天,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委在北京举行“时代楷模”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以下简称“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先进事迹报告会,多位检察官代表讲述了团队致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余年的幕后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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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团成员与师生代表们合影。最高检供图
渝检护“未”团队,发端于2004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之际,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组建的“莎姐”青少年维权岗。20余年来,渝检护“未”团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检察案件,以点滴之功持续促进社会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了一道强有力的法治防线。
20余年来,重庆市三级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已扩展到45个、团队成员发展到500余人。他们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尽职保护不止于履职办案,从爱出发、用心守护,不放弃每一个罪错少年、不忽视每一个受害儿童、不遗漏每一个困境孩子,在维护法律威严的同时传递了司法温情。同时,他们坚持把普法宣传贯穿未成年人保护始终,用心用情用力讲好普法课,惠及600余万名未成年人,让法治的种子在孩子们心底生根发芽。今年8月,中央宣传部授予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褒扬他们是“德法相伴、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典范”。
“我们不是无所不能,但我们愿意为孩子竭尽所能”。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梅玫是该团队的优秀代表,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已超过20年。报告会上,梅玫回忆,在2004年的一次庭审中,一个涉罪少年满含委屈和愤怒地质问:“当我父母离去无人管教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当我被人欺凌无助的时候你们在哪里?现在我犯了罪,你们都来审判我了!”
梅玫和同事们开始反思: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不能无差别对待,未成年人不是缩小版的成年人,其控制能力弱、心智不成熟、可塑性和矫治率高,怎能“一诉了之”或者“一放了之”,应当建立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殊机制,给予未成年人更多地专业化帮教,让涉案未成年人看到希望。
于是,以中药“莎草”向阳而生、治病救人为寓意,饱含着对孩子们最美好的期许,最初的“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应运而生。他们开通热线、设立信箱、打造谈心室,在企业、社区、学校相继建立观护基地,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用法治威严和司法温情滋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经过20余年的发展,重庆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已成为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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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团成员梅玫作报告。最高检供图
梅玫表示,团队成员尽职不止于履职,更加注重解决案件背后孩子的成长问题。他们积极探索社会调查、心理咨询、帮教矫治等工作机制,注重挖掘涉罪原因,善于走进孩子内心,用道德与法律重塑孩子“三观”,让迷途少年顺利回归正轨。
据了解,在渝检护“未”团队的履职保护和示范带动下,重庆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下降。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缐杰表示,渝检护“未”团队事迹是新时代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将以其为榜样,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意识,持续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以零容忍态度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综合履职。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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