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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丰富大中小学校园文化生活,深化全市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工作,根据《关于举办温州市首届大中小学师生陶艺作品创作大赛的通知》要求,截至10月15日,大赛共收到来自全市78所大中小学校参赛作品405件(组)。10月30日,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组织专家评委进行初评,共评选出120件(组)作品进入复评环节(具体获入围名单附后,排名不分先后)。现将复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复评时间
11月中旬,复评结果另行通知。
复评地点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滨海校区)
详细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金海三道433号
其他事项
1.请入围作者于11月14日前将复评作品原作寄达(邮费自理)至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滨海校区)详细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金海三道433号东门;收件人:胡老师,13958868683(微信同号)。
2.复评作品必须为名单公示作品,不得更换。邮寄作品时,一律采用木质包装箱包装作品(包装箱上粘贴作品登记表,并用记号笔标注组别、复评序号、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等信息内容),箱内务必放置有厚度的软质填充物,确保作品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作品损坏,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3.不在此复评名单内的作品,请勿寄送。
复评名单
温州市首届大中小学师生陶艺作品创作大赛复评名单
(包含教师组、大学组、中学组、小学组)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阅复评名单
来 源 | 温州市教育局
责 编(一审) | 孙舒
责 审(二审) | 吴昕灿
终 核(三审) | 武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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