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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结果近日结束公示,即将正式公布。这场涉及272家企业、55种药品的集采,因规则全面优化而备受业界关注。
“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四大原则引领下的新规则,在医疗机构报量、企业投标门槛、竞价入围等方面作出一系列调整。

集采新规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近日公布,第十一批集采共有272家企业的55种453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这意味着,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集采药品品种已增至490种。
本次集采药品覆盖抗感染、抗肿瘤、抗过敏哮喘、糖尿病、心血管病等用药,多为慢性病与重大疾病的常用药、救命药。
与以往不同,第十一批集采在规则设计上显著优化,更注重平衡患者用药负担与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新规则不仅关注价格,更全面考量了临床需求、药品质量及市场秩序等多重因素。

规则优化

报量方式革新
本次集采最显著的变化之一是报量方式的革新。医疗机构在报量时,既可以按通用名报量,也可以具体到厂牌。
据统计,4.6万家医疗机构中,有77%的报量具体到了厂牌。这一调整使医疗机构需求与中选结果的匹配度大幅提高。
从中选结果看,医疗机构要求采购产品报量的75%得到满足。供应能力强、质量有保障的主流企业多数中选,每个地区均有多家中选企业供应。
质量门槛提升
相比于价格,药品质量备受关注。此次集采提高了企业投标的质量门槛,对企业的实际生产经验提出要求。
规则明确,投标药品2年内不得存在抽检不合格、所在生产线2年内不得存在违反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有个别企业因不符合这些条件而未能获得参与资格,表明提高质量门槛的规则真正发挥了作用。
反内卷机制
针对行业内对过度“内卷”的担忧,本次集采推出了多项反内卷措施。
新规则不再简单以最低报价作为价差控制的唯一参考,而是设置“锚点价”防止极端低价冲击。
具体而言,“锚点价”取“最低报价”与“入围均价的50%”中的高值。
当企业报价低于“锚点价”时,需对报价的合理性作出声明,解释具体成本构成,以回应社会对低价中选药品质量的顾虑。
防围标措施
对于围标串标行为,新规则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防范措施。
规则明确,对于在股权、管理、注册批件转让、委托生产等方面存在紧密联系的企业,投标时视为1家。
对于围标串标企业,除了列入“违规名单”外,还将根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按最严格规定顶格处置。

儿童用药与公平保障

本次集采对儿童用药给予了特别关注。新规则调整后,小规格的口服溶液、干混悬剂等儿童适宜剂型价格将有所放宽。
这一变化鼓励儿童用药小规格供应,让儿童用药更方便、更安全。
在选品阶段,集采遵循“新药不集采、集采非新药”的原则,排除了通过谈判新进入医保且仍在协议期内的品种,以及专利侵权风险高的品种。
对于达格列净口服常释剂型、艾曲泊帕乙醇胺口服常释剂型等5个仿制药适应症少于原研药的品种,此次降低了报量要求。
将报量范围缩小至仿制药和原研药均具备的适应症,保障了临床合理用药。

集采趋势与未来展望

观察此次集采,反内卷规则已发挥一定作用。在竞标过程中,多个品种出现了最低中选价比平均报价的50%更低的情况。
但由于新规则不再将此类报价作为“锚点价”联动约束其他企业中选价格,保障了高于最低报价一定幅度的药品有机会中选或“复活”。
此外,新规则也让企业多了一分理性。有部分企业面对“复活”机会时,考虑到医疗机构报量较少,即使“复活”也难以凭借较大规模采购量分摊成本,最终理性选择放弃。
有专家指出,未来集采规则还将持续优化。但仿制药赛道“反内卷”不应局限在下游采购环节,相关部门有责任引导企业科学立项。
从“卷价格”到“卷质量”,药品集采正在经历深刻变革。新规则之下,患者可望于2026年2月用上这批质优价宜的中选药品。
更加精细化的集采规则,犹如在医患供需与产业发展之间装上了精准的调节器,让老百姓的药盒子既要减负,更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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