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董芳芳
别让公共空间,成了谁的“广告牢笼”。
近日,上海嘉定孔同学关停百余个电梯广告屏的行为,在网络上掀起了舆论的巨浪。可当法律界人士严肃指出此举可能涉嫌违法时,网络上却是一片叫好声,这种矛盾现象的背后,是大众苦电梯广告久矣。
电梯作为小区的垂直街道,是属于业主的共有空间。但现实中,这些狭小空间却成了广告商的“黄金地段”。魔性入脑的声画场景,让每一个坐电梯的居民被强迫“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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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法典》规定,这些广告收益本应属于全体业主,但多数业主既未享受到收益分红,也未能对广告内容与形式行使选择权。等于是权利被架空,可骚扰却照单全收,这怎能让人心理平衡?
孔同学的“行为艺术”,表面上是年轻人的一时兴起,实则是长期积怨的民间“嘴替”。这种带着利他色彩的行为艺术,之所以能引发广泛共鸣,正是因为他为公众“出了一口恶气”。虽然从法律层面看,擅自关停他人设备确实不妥,但公众的声援也应该被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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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广告的矛盾,本质上是社区治理透明度缺失的缩影。物业公司是服务业主、守护业主权益的一方,而非商业利益的代言人。当广告收益成为一笔糊涂账,当业主的环境审美与生活安宁被侵犯,冲突就在所难免。
如何解决问题?方法不在几块钱的通用钥匙上,而在健全的社区协商机制中。物业应当公开广告收益明细,同时协同业主筛选广告内容、设定合理的播放时段与音量标准等。业主委员会也要发挥监督作用,让民主决策不漏掉任何一个小区公共空间的商业行为。
好的社区生态,是让每个居民都成为空间的参与者。只有当电梯里的每一个广告都经过明路,收益都摆在明处,我们才能告别这种“用违法表达维权”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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