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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正文
为进一步强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
自10月28日
《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含共享电动自行车)
骑乘人员安全守护行动的通告》发布以来
红河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与蒙自市公安局
高度重视、快速响应
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专项调度
共同研判路面形势
统筹执法资源
州、市公安交警联合
在城区重点路口、主次干道、学校周边等
重点区域设置执勤点
全面提升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
推动“摩电”整治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路面严管,联合执法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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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行动中,联合执法组采取“定点查处+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早晚高峰、夜间及周末等重点时段,加大对无证驾驶、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批评教育2000余人。
源头管控,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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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化路面执法的同时,持续推进源头治理,严格车辆登记查验,依法打击非法改装、拼装等行为。积极推动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注销,2025年以来已累计注销64000余辆。同时,常态化开展“下乡检测”“送考下乡”等便民服务,今年已完成下乡检测98次,检验摩托车3455辆,切实方便农村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
科技赋能,精准查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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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对闯红灯、无牌上路、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进行精准识别、固定证据,构建“线上+线下”联动查缉机制。10月份以来,通过电子抓拍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428起。执法过程中,民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签订安全承诺书,提升执法效果。
宣传引导,马路学堂走进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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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意识,积极创新宣传模式,将宣传车和“马路学堂”相结合,进入南湖广场、商圈、社区等人流密集区域,通过以案说法、互动问答、播放警示视频等形式,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宣传人员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向群众讲解“摩电”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驾驶人养成“上牌、戴盔、守规”的良好习惯,营造“文明出行、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赶时间,不想等。”
“车也不多。”
“经常这样走也没事嘛。”
“哪有这么巧?”
正是这些侥幸想法
酿就了事故的发生
意外无法预测
但是不遵法守规
意外发生的概率必然增多
请广大“摩电”驾驶人珍惜生命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按照红绿灯指示通行
在有红绿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指示通行,红灯停,绿灯行,不抢秒、别走神,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不可图一时之快闯红灯!
佩戴好安全头盔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头盔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骑乘人员一定要戴好头盔,调整好扣带松紧度并系好搭扣,切勿带而不戴、戴而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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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其道
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时要靠右行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切勿在机动车道内随意横穿;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右侧行驶。
别和大车抢行
经过路口要放慢速度,避开大车。不要冒险抢行或紧贴大车车头行驶,注意大车盲区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目前
红河州“摩电”整治行动
正在持续进行中
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力度
对“摩电”闯红灯、逆向行驶等
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
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红河交警、云南红河发布
总编/杨锐 责编/张云龙 值班编辑/孔德云 编排/朱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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