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听过“父债子还”的说法,这是我国古代社会大多数时期债务偿还的一种法律制度或社会习惯,虽然不一定在各个朝代成文法中有明确规定,但在民间“父债子还”具有很强的约束力。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古代社会宗族制度根深蒂固,家庭(家族)内部各成员经济利益深度捆绑,子女、妻妾对父、夫依赖性强,甚至不仅仅是经济利益,生命也是息息相关,家人如果犯下严重罪行,整个家族都会受到株连。影视剧中常见的诛灭九族等便是这种残酷连坐制度的深刻体现。由于利益的紧密关联,成员之间尤其是父母子女间自然而然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观念,对外责任与债务连带共担的自觉意识强。另外,古代父亲作为家族对外的当然代表,其社会身份、地位甚至爵位,通常由长子或儿子继承。承受权利的同时,连带承受义务也是符合情理的社会习惯。
二、古代对债务违约惩罚非常严厉,唐宋明清时期均对一定数额债务不能按期清偿入刑对待,也有家资不足清偿债务劳役抵债的做法。古巴比伦无力偿债者将被迫沦为奴隶,古罗马也有债务拖欠不还被处以刑罚甚至死刑的规定。如此严酷的刑罚压力之下,为避免家长或家庭成员承受刑罚及劳役之苦,子女甚至家族成员会自觉主动的替欠债父母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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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古代是农耕熟人社会,人员交往的地域广度远不如现代社会,在有限的社会活动范围内,家族及个人对于声誉极为看重,不仅是生前声誉、身后声誉同样重视,家族中若父母声名狼藉,子女后人难以在社会立足。为维护长辈及家族声誉,子辈会主动愿意承担父辈债务。此外,古人极为推崇孝道,替父还债会被视为遵守孝道的表现之一,而孝是古代兴家立业之根本,汉代甚有举孝廉出仕的制度。
父债子偿作为几乎贯穿于我国漫长封建社会、被普遍认同的社会理念和实践做法,根植于当时的农耕社会经济基础,并受到官方法律或认可的道德规范约束。父债子偿侧重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相对简单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忠孝、诚信道德信念。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父债子偿被视为中华文化中的一项传统美德。
随着封建社会制度逐渐式微,资本主义思潮与运动的兴起,强调个人独立、生而平等与天赋人权的意识逐渐深得人心,社会化大生产、活跃的商品交易也需要卸除附着于家庭(家族)成员间的债务连带负荷,以利于每个个体的生存与发展,促进社会经济活动兴盛与繁荣。为与该社会经济基础相契合,立法思想摒弃了过去株连理念,罪责自负、债务自担理论得以确立和完善,合同、债的相对性发展为普遍的债权债务处理规则。所以,在当代法律体系中,子女若非自愿,无需承担父母所负债务,债务在父母子女之间的自然延续性得以切断,子女不会因此受到社会谴责和法律制裁。不仅子女不延续父母债务,甚至对于债务人自身,法律也有一定条件下豁免其债务负担的制度设计,许多国家均设立了个人破产制度,我国也有个别地区实施个人破产制度试点。资本主义制度以来的另一标志性组织---公司,股东也经历了从无限连带责任到有限责任的变迁,公司破产制度亦成为国际惯例,彰显了现代法律制度对投资与经济活动的支持与鼓励。古代社会“重农抑商”,而现代社会则重商主义盛行,两种不同的经济政策导向、发展理念造就了债务制度的差异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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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现代法律框架下子女不承担父母债务也有例外情形,即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财产,需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清偿父母所遗留的未清偿债务,但以继承财产范围为限,这体现了法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权责要求。
债务自负制度与许多社会或经济制度一样,也有其两面性。在活跃经济的同时,也存在其与生俱来的弊端,尤其是在社会信用体系及法律执行不健全的经济体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没有了累及子女的后顾之忧,导致一些人不计风险、过度举债,债务呈现泛滥之势,甚至有的心存歹念之人恶意负债,将财产转移给子女、配偶或转至境外,自己背负大量债务成为失信赖账之人,但家人却得到财富逍遥快活,徒留债权人望债兴叹。
2018年1月之后,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一方所负债务,债权人若无法证明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父或妻另一方无需共同偿还,个案中实际上债权人往往很难证明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致使很多案件无法要求夫妻共担债务。而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对于夫妻婚后财产实行的是共有制(少数夫妻作出财产约定的除外),即认定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财产的共同所有与债务的分割同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法律基本原则似有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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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的社会经济活动中产生大量债务在所难免,债务能如期清偿无疑对经济的稳健和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反之,若债务迟滞则会导致资金流转遇阻,更会产生连环效应,严重时甚至导致大量经济组织破产倒闭,对社会经济具有较强的破坏力,上世纪90年代的“三角债危机”便是深刻教训。
鉴于此,债务清偿法律制度的设计与司法实践也是社会及经济领域中的一项极为重要内容。侧重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严格债务责任,则可能损害经济的活跃程度,抑制个体参与经济活动的积极性。而强调对债务人的基本权利(如生存权)等的维护,则可能造成大量逃废债务事件涌现。如何在保护债权人利益、减少债务违约以及鼓励经济活动之间找到理想平衡,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运行,这或许是一项极具现实意义、也极其具有挑战性的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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