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为规范老年人药品、保健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2025年5月以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11月7日,该局公布第二期3起典型案例,警示相关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
案例一:
长乐某医疗器械公司
虚假宣传被罚8万余元
长乐某医疗器械公司涉嫌利用播放PPT课件或讲解宣传讲稿的形式对其销售的“温热低电位治疗仪”和“中低频治疗仪”医疗器械产品的性能、功能、适用范围进行虚假商业宣传,宣传产品含有“改善血液循环、提升免疫力、延缓衰老”“我们的健康管理仪是获得美国和欧洲安全认证的”和“我们管理仪中医原理,是疏通排毒的”等内容,与产品使用说明书、医疗器械注册证不符且无法提供“最专业”、“最先进”、“获得美国和欧洲安全认证的”相关依据,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同时,当事人还存在未明码标价销售棉布和收取积分卡押金的事实,构成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行为。长乐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80500元罚款。
案例二:
福州市某医药公司
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被查处
福州市某医药有限公司在1688平台注册店铺从事食品互联网销售,自行运营该店铺的日常产品更新和维护。2025年1月起,当事人在1688平台店铺上经营保健食品“航天博士牌硒口服液”,在该保健食品详情页宣传广告中使用“蓝帽认证安全放心 品质优秀销售见证”等含有“安全”内容的广告词。同月,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店铺上经营“谷滋堂 免疫球蛋白钙铁锌活性益生菌”,在该产品的标题和详情页上宣传的广告中使用“CCTV展播品牌”等广告词,同时在广告中还使用虚构的“CCTV展播品牌”图片,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实质性的影响,构成虚假广告。晋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4700元罚款。
案例三:
福州某养老机构医务室
非法购药被罚1万元
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福州某养老院的配套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抽查药品陈列柜上摆放的药品依帕司他片(国药准字H20143229,批号:43220523),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批次药品的购进凭证,涉嫌未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未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并处10000元罚款。
编辑:潘泽彦
审核: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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