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楼市如此低迷,还有大招、猛招吗?
老杨之前提过两个建议:
一是,国家出面成立相关的基金或机构,大力收储存量新房用作保障房或租赁房。
二是,全面停止新建保障房。
今天我想再提第三条建议,对新房市场实行饥饿疗法:
严控地方政府卖地,大幅减少土地供应量,从而让新房的供求关系尽快改善,最终推动新房价格率先止跌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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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低迷,一方面需要刺激购房需求,另一方面要收缩供给侧。
但刺激购房需求需要的时间较长,改变买方的市场信心是一件比较艰难的事情,而压缩新房供给侧靠行政机制更容易做到。
当前新房库存量很大,其中正在销售的期房和已竣工未售出的现房,暂时没有好办法处理,但各地可以减少新增土地供应量。
因为如果管控不住地方的卖地热情,未来还会有源源不断的新房上市,新房价格怎么可能止跌呢?
限制地方政府卖地,过去两年国家层面已有相关举措,主要是根据每个城市的新房去化周期,要求各地政府制定相关卖地政策。
比如,城市新房去化周期超过 36 个月,就不能卖地;超过 18 个月但低于 36 个月,可少量卖地;去化周期低于 18 个月,则正常卖地。
这一政策是好的,但落地较难!
因为地方财政困难,都想卖地,即便没有开发商通过市场化手段拿地,也会让地方平台公司、地方国企托底拿地。
拿地后,再将土地或项目质押给银行,从而实现从银行贷款融资,解决地方财政的燃眉之急。
而且,地方可能通过行政手段造假调减库存,人为压低库存量,使新房去化周期低于 18 个月。
老杨平时关注房地产数据,包括各地公布的新房数据。
我就发现过去两年有些城市的新房库存量大幅下滑,与新房销售节奏完全不匹配,显然是地方在人为压缩、调节新房库存。
对于这样的不良行为,相关国家部委也难以管控、鞭长莫及。
针对这种情况,我的建议是,除了继续按新房去化周期约束地方供地外,增加新的标准:按照各个城市的房价涨跌幅限制地方政府卖地。
房价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 70 城房价指数为准,地方无法干预,且每月都会公布每个城市新房、二手房的价格走势。
我建议综合考虑新房、二手房的环比跌幅,以 0.5% 的跌幅作为分水岭:
若城市房价跌幅超过 0.5%,则全面停止供地。0.5% 的月跌幅年化后为 6%,而我国 GDP 增速目标为每年 5%,房价跌幅超过 GDP 增速,则市场过于低迷。
若房价跌幅小于 0.5% 但大于 0.3%,可少量供地,供地规模不高于上一年度的月均供应量。
若房价跌幅小于 0.3%,则按市场供求关系正常供地。
从数据来看,今年9月份全国 70 个城市总体一手房加二手房的环比跌幅为 0.52%,2024 年大部分月份跌幅都超过 0.5%,说明市场特别低迷。
而去年9月底救市后,连续几个月房价跌幅小于 0.5%,说明市场有所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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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标准,过去三个月全国 35 个大中城市中,大部分城市房价环比跌幅都超过 0.5%,应全面停止供地,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南京、宁波、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海口、重庆、贵阳、西安、兰州等19个城市。
房价跌幅暂时小于 0.3% 的城市,主要是太原、长春、西宁、乌鲁木齐四个边远地区的弱二线城市,这些城市此前房价跌幅较大,近三个月跌幅偏小,可结合新房去化周期供地,若去化周期低于 18 个月,可按需求正常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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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如此严格限制各地的卖地热情,才能真正有效改变新房市场的供求关系。
如果再加上国家成立相关机构和基金,大力收储新房库存,就能较快改变新房的供求关系,促进新房价格尽快止跌。
新房止跌后,也会带动二手房价格慢慢止跌。
以上观点与建议,供大家交流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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