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业主不录人脸识别不能进小区?物业以电容不足不准安装充电桩?物业服务人这些行为如何评价?四川法院是怎么判的?大家该如何维权?11月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向社会发布《涉物业纠纷治理白皮书(2024—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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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 供图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还发布了“业主不录人脸识别不能进小区是否违法”“物业以电容不足阻碍业主安装充电桩是否违法”“物业公司擅自使用小区公共收益进行项目维修是否违法”等10起涉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记者关注到,在“物业以电容不足阻碍业主安装充电桩是否违法”案例中,法院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在居民区安装充电桩的诉求,保障了业主合法权益。在该案件中,物业公司以电力负荷难以承受大量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消防过不到了”等理由,拒绝在《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上加盖公章。为此,业主何某、曾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认为,车位是否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是否对用电安装、消防安全、道路交通、人防效能等产生影响,应由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判断,物业服务人对此并无决定权。最终,法院判决某物业公司为业主何某、曾某出具允许安装充电桩施工的证明。
在“业主不录人脸识别能不能进小区”的案例中,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将人脸识别作为出入小区的唯一验证方式,侵害了业主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决定权。原来,某小区业委会为提升智慧化管理,在前、后门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业主江某担心人脸信息泄露侵害权益拒绝录入,导致其进出只能麻烦保安开门或跟随他人,十分不便。协商无果后,江某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拆除该门禁系统、消除通行限制。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通行验证方式,侵害了拒绝提供个人信息业主的决定权。最终,经法官释法,某物业公司通过增设刷卡、按键等替代验证方式保障业主正常通行。
另外,记者还从白皮书披露的信息获悉,2024年至2025年9月,四川法院一审新收各类涉物业纠纷案件70796件。其中,从万人成讼率看,2025年1—9月全省每一万常住人口涉物业纠纷成讼率为4.18,较2023年有显著下降;从结案方式看,四川法院2024年至2025年9月一审新收涉物业纠纷案件结案方式以调撤为主,调撤率为75.07%;从审判质量看,2024年至2025年9月,涉物业纠纷案件上诉率为3.43%,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较高。
四川高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背后的主要原因是四川法院与住建部门积极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解纷力量,构建起了“前端源头预防、 中端示范指引、末端协同赋能”的涉物业纠纷治理新格局。特别是75.07%的调撤率,也意味着人民法院在化解基层矛盾中从 “被动裁判” 向 “ 主动治理” 的角色转变,是符合司法规律和社会治理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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