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徽高悬,法槌落下。地点不是庄严肃穆的法庭,而是站满了村民的村委会大院。11月3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在云州区杜庄乡南六庄村,对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判,让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巡回审判进院落
“巡回审判不仅解纷,更传递着司法的温度。我们要学习践行韩旭辉同志的‘五先’工作法,用脚步丈量民情。”在市中院民一庭庭长柴涛看来,在审判实践中,怎样能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方便当事人诉讼、实质化解矛盾,就应该怎样开展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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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17亩土地的权属问题上,双方当事人在土地开垦先后时间、实际经营行为等核心分歧上僵持不下。一审结束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合议庭经研判后认为,此类涉农纠纷,往往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事实的查明需要深入基层,矛盾化解更需要掌握群众需求,因此决定采用源于“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巡回审判模式,把庭审设在纠纷发生地。于是,柴涛带领合议庭成员,驱车深入案涉村庄,将二审法庭径直“搬”到村委会大院,就地开庭。
“如我在诉”解“心结”
随着法槌落下,庭审正式开始。面对双方你来我往的激烈交锋,现场法官一方面有条不紊地进行庭审程序,另一方面极力安抚原被告的对抗情绪,尽可能地拉近双方的距离,解开“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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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开的荒?”
“这地最早是盐碱地吗?”
“中间为什么没种了?”
“之前谁租着地在种?”
法官用拉家常一样的话语一步步梳理出事实脉络,厘清权益归属。同时,还主动为当事人解释证据效力的法律依据,帮助他们更好地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这块地就是我开的,不归我归谁!”
“你这不是信口开河嘛,乡里乡亲们都知道,我的地就成你的地了?”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一时争执不下、情绪激动。面对这一突发情况,审判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说道:“咱们先不说法律规定,就说说老辈儿之间的亲戚情分,都是一个村子的,还沾亲带故,没必要闹得这么僵。好多时候都是话赶话,把事实弄清了,把话说开了,问题自然就解决了”。
普法宣传入人心
“每一次巡回审判,都像是播撒法治的种子。这种‘现场围观’是最有力的普法,既增进了群众对我们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也让大家更了解庭审程序,更懂得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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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结合《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针对村民普遍关心的“开荒地怎么确权”“承包地能随便转吗”等问题现场答疑,把书本里的法律条文变成老百姓听得懂的维权指南。
“法官说话实在,像替我们自己考虑事儿,这下懂法了也不慌了!”旁听村民的感慨道出了大家的心声。
这场巡回审判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化解一忧、教育一片”的成效。从庭前考量当事人诉讼成本,到庭审中用通俗语言抽丝剥茧,再到结合案情开展精准普法,每一个环节都是在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这不仅高效推进了案件审理,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奠定了基础,更让村民们真切感受到司法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定心丸”。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始终坚持“如我在诉”,深入践行韩旭辉“五先”工作法,把庭审进一步延伸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让更多群众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更多司法服务。既依法断是非,更用心息争讼,以“头拱地”的劲头做实定分止争,以“求极致”的韧劲解“法结”化“心结”,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为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注入更大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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