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因是这样的,受害人跟他老婆离婚状态下,受害人多次入室殴打他老婆,有一次晚上他老婆实在是不敢回家,就邀请我跟我老婆陪同她回家(我们4个都是朋友关系),在拉架过程中发生冲突,我把受害人打伤了(事后得知肋骨断裂),没去医院检查,只是受害人微信跟他老婆聊天里面有明确表达肋骨断裂。这事发生后,10天左右,受害人觉得他老婆叫人打他,气愤不过,把我的车砸了。我报警,警察以没监控为由,不能确定是他砸的而不了了知。这下轮到我气愤不过了,又过了一星期左右,偶遇受害人我把他从电动车上拉下来摔地下,受害人立马报警,后检查出肋骨断4根,轻伤二级,我被刑拘。事情发生后我老婆跟他老婆积极争取谅解书,受害人老婆同意复婚,我老婆赔了一万给受害人老婆,取得谅解。在看看里面待7天就出来了,我以为这事就过去了,也就没怎么放心上。过了3个月后受害人要求我赔偿30w,不然就写不谅解书,我没同意赔偿这么多,受害人就把不谅解书提交上去了,现在案子在检察院,检察官的意思是要争取对方的谅解,不然量刑10个月,我现在把他微信聊天说肋骨断裂的截屏,及录音,交给检察官。录音里受害人明确表达了那天晚上打架的时候我把他肋骨打断了(录音是他们在复婚的时候受害人主动找我老婆聊天录的),事情的大致经过就这样,麻烦各位帮我分析一下!
按你所述,你的两个朋友系夫妻关系,正值闹离婚,男人平时总是打女人。一天女方让你把她送回家,他们夫妻两人再次打架,拉架过程中你将那名男人打伤,肋骨骨裂。他砸了你的车辆。你报警,因无监控证据不足警方未立案。一天你把他从电动车拽下来,摔倒在地,受害人报警,经医院诊断,肋骨骨折四根,构成轻伤二级,你被刑拘。通过他老婆赔偿一万元促成受害人谅解,你被取保候审。现受害人向检察院又写了不谅解书的书面意见。
一,检察官告诉你,要尽量达成谅解,否则量刑建议有期徒刑10个月,这个意见符合本案实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十一)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二、本案,你与受害人两次动手打架,第一次形成肋骨骨裂 ,第二次你把他从电动车拽下来又被摔伤,最终造成他四根肋骨骨折。现要求你赔偿30万元,你不认可。积怨较深,根本无法达成和解。
总之,轻伤案件,是否适用缓刑,达成和解是关键一环,不能和解一般判处一年右左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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