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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桐城县立国民师范学校学则》。
近日,桐城市委史志研究室工作人员在《安徽教育月刊》第60期,发现1924年《桐城县立国民师范学校学则》。该资料共6章13条,内容包括立校宗旨、学科建设、学程安排、学年计划、学业标准等,对研究民国时期的桐城教育具有重要价值。
桐城师范教育始于1904年桐城县中学堂创办的师范班,桐城县立国民师范学校填补了桐城师范教育史上的一段空白。该资料显示,该校成立于1923年,校长孙吴,校舍位于县城内文庙。学校“以省库补助义务教育经费,扩充不足之数由本县田亩附加项支给,计每年支出三千六百八十四元。”
该校“以适应地方需要,养成义务教育之师资为宗旨。修习期限二年,校额数定五十名;学费免纳,每月由校津贴膳费二元;阳历八月一日为学年之始,自寒假前为第一学期。”
该校所授科目有:公民学、教育(教育原理)、儿童心理学大意、小学课程、普通教学法、学校管理及组织法、教育史、小学视察、教育实习、国文、习字、历史、地理、数学、理科、图画、手工、乐歌、体育、农业。
该校招生的规则为:“凡入学者,以品端健年在十六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曾充私塾教师或高等小学毕业及有高等小学毕业同等程度者为合格。须于考期前缴纳保证金一元,连同四寸半身相片报名应考试录取后填志愿书,并觅妥实保证人填具保证书,始得入校。” (湛峰)
▌来源:桐城新闻
▌责编:木子 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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