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官殿镇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灵官殿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11月7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
(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违反规定载人、超员载客、涉牌涉证(含未成年人无证驾驶)、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三)饮酒、醉酒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机动车类)、三轮车等机动车辆的行为。
三、违法责任追究
(一)对违反本通告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实施本通告所列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或党员,将依规抄告其所属单位或党组织,依规依纪处理。
(三)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主动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邵东市灵官殿镇人民政府
邵东市公安局灵官殿派出所
邵东市交警四中队
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灵官殿中队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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