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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1月7日电 因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违规行为,安记食品被责令改正、监管警示,董事长林肖芳等3人遭监管谈话、监管警示。
安记食品7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林肖芳、林润泽、陈永安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83号)(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显示,经查,安记食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2023年、2024年公司部分味精等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2024年期间,公司使用广州米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红包零钱系统为终端消费者提供扫码发放现金红包活动,公司会计核算将支付客户的红包金额计入销售费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结转固定资产核算,导致未计提折旧费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二是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六个月后,仍存在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支出,再置换募集资金的情形。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福建证监局指出,安记食品的上述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林肖芳作为公司董事长、林润泽作为公司总经理、陈永安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林肖芳、林润泽、陈永安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安记食品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林肖芳、林润泽、陈永安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7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指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安记食品及时任董事长林肖芳、时任总经理林润泽、时任财务总监陈永安予以监管警示。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安记食品成立于1995年,2015在上交所上市。公司专注于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已逐步形成以咖喱调料类、肉味复调类“双头部”为主导,复合调味类、香辛调料类、酱汁调料类、其他类目为补充,协调发展的战略体系。
经营业绩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安记食品实现营业收入4.67亿元,同比增加3.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1.70万元,同比增加8.95%。
二级市场上,安记食品7日收涨1.42%报13.55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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