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保康县检察院的持续监督下,利用“怀孕、哺乳”“赡养老人、抚养幼儿”等理由作为“挡箭牌”、企图逃避收监执行的毒贩董某某,最终被依法收监。这场长达数年的“避刑”戏码,随着检察监督的有力介入,终告破灭。
家住外地的董某某多次贩毒,因贩卖毒品罪被多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然而,在以往的收监执行过程中,董某某利用法律对特定人群的人道主义关怀,屡次以自己处于“怀孕”“哺乳”等状态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以此作为逃避刑事处罚的“护身符”,致使刑罚长期未能得到执行。
![]()
图片由即梦AI生成,与本文无直接关联
2024年12月,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董某某再次因贩卖毒品罪被保康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罚执行阶段,她故技重施,又以“家中有82岁老人需要赡养、2岁幼童需要抚养”及“本人患病”为由,再次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法院审查认定其理由不成立,依法裁定不予暂予监外执行。
然而,在公安机关收监执行过程中,董某某以“丈夫在外打工无法联系,自己系家庭唯一赡养人”为借口,百般推诿、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多次赴异地执行无果,导致工作陷入僵局。
2025年9月,保康县检察院在清理未执行案件过程中,发现罪犯董某某屡次逃避收监执行的情况,遂依法向保康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在随后召开的公检法联席会议上,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明确指出,破解董某某“收监难”问题的关键在于妥善安置其家中未成年子女与老人。建议公安机关与当地警方协同配合,尽快联系其丈夫,依法落实子女抚养与老人赡养事宜,从而彻底扫清收监障碍,确保刑罚顺利执行,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通过定期沟通、精准引导等方式同步跟进监督,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公安机关及时查找到董某某丈夫,妥善处置了其家庭成员监护问题。2025年10月,董某某被成功收监执行。
“法律规定‘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旨在保障人权,但绝不容忍权利滥用损害司法权威。任何企图利用法律漏洞或人道主义政策逃避刑罚的行为,最终都将是徒劳的。”承办检察官表示,本案中,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手段,有效破解“收监难”的执行困局,确保生效判决得到严格执行;在坚决执行刑罚的同时,积极协调解决罪犯家庭“一老一小”赡养监护问题,既落实严打毒品犯罪政策,有效维护了刑罚执行权威,又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与社会的责任担当,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保康县检察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