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一线光影】
那年,我与投标项目的“爱恨情仇”
■ 阿嘉
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力不从心的时刻,比如领导的高要求和实际条件之间的差距、政策规定和现实情况的冲突等等。
记得十几年前,我刚刚调到市里金融办工作,正赶上市里获批全国金融改革。改革的内容是新鲜事物,政府部门的已有经验缺乏理论体系的支撑,亟需借助外围的一些智力支撑。单位交给我一个任务,就是将拟定的两个课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投标。
第一个课题,因为经验不足,加上金额较小,公开招投标的时候直接流标了。只好转为单一来源采购,虽然最后中标方也是知名高校有实力的团队,但是领导脸上还是稍有不悦,并且给我下了一个死命令,后面的课题不允许再流标。我也觉得有点憋屈,不仅没有利用好招投标这个很好的宣传推广机会,反而像是给改革抹了黑。
有了第一次的教训,在开启第二个课题的时候,我从挂网开始,就盯着招标中介代理了解报名情况。每天都幻想着应者云集、群贤毕至。
公开挂网要求15天,一个星期过去了,来投标的还只有两家,离开标要求还差一家。招标和投标本来是你情我愿的公开配对,但是门庭冷落的应标还是让人感觉到二线城市的落寞。我找代理商量,希望能从他们专业的角度找到一些办法。代理的回答客观而理性,说他们已按规则完成了前期工作,至于有没有人来应标,他们也是无计可施。之前以为有了代理机构专业性的赋能,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但没想到现实却给了当头一棒。
突然想到单位里有几个同事是清华、北大、浙大等名校毕业的,兜兜转转要到了一些联系方式,开始逐个打电话联系。没有熟人的,就直接从高校官网上找院校联系方式。从北到南,从东到西,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是知名的相关院校,基本一个都不放过。当然,打电话的时候,内心多少还是感觉冒昧和颤抖的,一来是完全陌生,要在对方没挂电话之前把意思讲到位,二来是觉得50万的课题金额太小(后来才知道,单从课题角度讲,这个金额也不算小了)。还好高校的老师们素质都比较好,也能耐心地听我像王婆卖瓜般絮絮叨叨,都答应会去关注或者转告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天道酬勤,最后总算来了四个投标方,投标活动也在代理的主持下顺利完成。
本以为一切都妥当了,没想到在未中标方退押金的时候又出了一个死结。当时正遇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不久,一个高校投标方要求政府招投标中心先把钱退回来,然后再出具收到押金的发票,但是招投标中心却要求先收到退钱的发票才能再退还押金——而双方都说是按照新的税法规定。我不大懂,也没时间去研究税法改变是否跟押金的退还有啥关联,一下子像是撞进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死胡同。
我清楚地记得当时那个高校的老师给我打了个电话,语重心长又明显不爽地说:“你还年轻,后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呢。”——言外之意,貌似我要贪没了这个押金。我内心真是比窦娥还冤!左思右想就是没辙,我说能不能先自掏腰包垫付给高校,等发票寄回来之后让招投标中心把钱再转还给我,甚至想着他们双方都能满意的话,这个钱就我自己付了也可以。但事实证明,很多时候钱都不是万能的。这个押金需要公对公账户来往,私人又垫不进去。有问题找领导,关键时刻还是单位领导出面,跟当地的招投标中心好说歹说,保证发票能如期寄回,才让招投标中心退一步先退押金,事情才算真正完结。
很多年过去了,每次回想这个招标经历,都让我记忆犹新、心有余悸。也时时提醒我,招投标的每个环节,跟我们遇到的任何工作和事情一样,都需要通盘考虑,认真钻研,不允许出一丁点差错。
(作者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