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7日讯近日,杨先生驾车行驶在国道上时,突然遇到一头野猪横穿马路。他第一时间踩下刹车,无奈事发太过突然,还是撞上了野猪。事故导致杨先生的特斯拉前部受损,后续修车费用超过2万元。令杨先生难以接受的是,交警部门判定他对此次事故负全责,这意味着所有修车费用都需他自行承担。杨先生表示,当时野猪闯入道路毫无征兆,车辆根本没有足够的反应时间躲避,而且他在驾驶过程中并未存在超速或其他违规操作,所以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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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山东尚曜律师事务所张玉雪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时,负有安全驾驶、谨慎观察路况的法定义务,需对道路上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状况保持警惕,并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在此次事故中,交警部门基于“野猪非交通参与者”这一前提,将事故认定为单方事故并判定杨先生全责,符合当前交通法规中对单方事故认定的一般原则,即因驾驶人自身无法规避的非第三方因素(且该因素不属于法定免责情形)导致的事故,由驾驶人承担相应责任。不过,杨先生若能提供充分证据,如事发时的行车记录仪完整视频、道路限速标识照片、车辆行驶速度检测数据等,证明自己已完全尽到安全驾驶义务,且事故的发生是因野生动物突然闯入这一 “不可归责于自身” 的极端意外情况导致,可尝试向交警部门申请复核,请求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其次,关于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问题,需结合保险条款进一步分析。若杨先生为车辆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根据当前机动车保险行业的常规条款,车辆因碰撞野生动物导致的损失,通常在车损险的赔偿范围内(具体需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杨先生可向保险公司提交事故认定书、修车费用票据、行车记录仪视频等理赔材料,申请保险赔付,以减少经济损失。
最后,也提醒大家日常驾车出行,尤其是行驶在国道、乡村道路、临近山区或野生动物保护区的路段时,需提高警惕,提前减速慢行,密切关注道路两侧及前方路况,留意是否有野生动物出没的警示标识,预留足够的反应时间。事故发生后,立即拨打122报警,由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出具事故认定书;同时联系保险公司报案,告知事故情况,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准备理赔材料,避免因未及时报案影响理赔流程。
闪电新闻记者 张微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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