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及(二)(试行)的通知》(辽高法〔2024〕79号)的规定,畅森律师整理了辽宁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的相关规则,方便读者快速了解。
*具体案例 具体分析 法律科普 仅供参考
一、量刑起点与基准刑的确定
下表详细规定了在不同伤害后果下,如何确定量刑起点以及在起点之上如何增加刑罚量以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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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节基准刑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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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缓刑的适用
在综合考量犯罪事实、情节及被告人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等因素后,决定是否适用缓刑。
使用说明:量刑时,应遵循“先确定量刑起点 → 再确定基准刑 → 然后适用调节情节调节基准刑 → 最后综合全案情况确定宣告刑”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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