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没事儿,距离不远,几分钟就到家,肯定遇不到交警”,这是许多酒后驾车者心存侥幸时的常见想法,然而这份“自信”,常常会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危险驾驶案。
经审理查明,2025年2月17日17时许,曾某在同村朋友家中聚餐,席间饮用了白酒。用餐结束后,曾某认为自己家就在同村,开车仅需几分钟便能抵达,且这个时间点不会遇到交警查酒驾,在这样的侥幸心理驱使下,他驾驶自己的小轿车往家的方向行驶。不料,就在距离家仅几百米处,曾某恰好遇到正在开展集中酒驾查处行动的交警。交警当场对曾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 10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立即将曾某带至医院抽血备检,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血液中乙醇含量为 144.6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综合全案情节,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但曾某在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相对不起诉,具有从重处罚情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曾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
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生命的安全不容侥幸。“距离近”“没喝多”从来都不会成为酒驾的免责事由。上述案例并非个例,在以往的酒驾查处中,不少驾驶员都以此为由辩解,但最终都因违法被依法处罚。更有甚者,正因为这份侥幸,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自己或他人伤亡,给多个家庭带来无尽的悲痛。在此呼吁,希望大家共同抵制酒后驾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用实际行动守护每一条道路的安全,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幸福。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黄政 伍梦霞
编辑: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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