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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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万静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印发《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作为绿色贸易领域首个专项政策文件,充分体现了创新引领的鲜明特点。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聚焦我国绿色贸易发展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了四个方面针对性举措。 在提升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方面,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外贸产供链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开展绿色设计和生产,降低外贸产品碳排放量;促进长途运输“公路转铁路”“公路转水路”,使用环保包装,推进单元集装器具国际互认共享,推动物流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绿色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第三方绿色低碳服务能力。 在拓展绿色低碳相关产品和技术进出口方面,支持企业利用自贸协定的优惠安排,拓展绿色低碳领域贸易合作,打造对外经贸合作新亮点;提升展会绿色化水平;研究完善再生资源进口标准及管理措施;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等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合作,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对外资企业的政策支持和服务。 在营造绿色贸易发展良好国际环境方面,提出参与全球涉碳经贸规则磋商讨论,加强绿色低碳发展议题交流,推动建立更加包容、公平的国际绿色贸易规则;积极参与高标准经贸协定绿色议题谈判,提升自由贸易协定环境章节水平。 在建立健全绿色贸易支撑保障体系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基于外贸产品碳足迹核算结果等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绿色低碳行业的承保力度;加快外贸产品碳足迹数据库建设;健全完善碳定价机制,扩大绿证绿电交易规模,进一步满足外贸企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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