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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秦仲海 陆火
出品|塔子山评说
11月3日,重庆市第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相关网帖针对性明显、措辞激烈,汤计等人的行为构成了对刘虎名誉权的侵害,被判删稿、公开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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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计在微信群积极转发攻击刘虎的网帖,受到网友质疑
汤计现年68岁,退休前系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编委、政文部主任、高级记者,2019年曾获得由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颁发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2023年初,知名媒体人刘虎遭受一场“大字报”式的网络攻击。在“攻击刘虎”的网络运动中,汤计充当了急先锋,其身影相当活跃。
01知名媒体人刘虎突遭网络攻击
知名媒体人刘虎,长期公开发表文章,参与对公权力的监督、批评,及对弱势群体的帮助。
刘虎的长期努力,让全国最大的杀人悬案“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在首次案发28年后破获,变态杀人魔高承勇落网;让海南高院副院长张家慧、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苏浩、湖南省郴州市纪委书记李超、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等落马;也促成了云南张满、河南王玉虎、高炎龙等杀人冤案的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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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7日,《环球时报英文版》对刘虎的整版采访报道
在业内,刘虎被称为中国最敢于、亦最擅长于为公众仗义执言的媒体人之一。
无论是此前身居机构媒体,亦或如今从事独立调查,刘虎因其一以贯之的监督者、批评者立场,长期承受来自四面八方的诸多压力。
例如,2013年,在实名举报、曝光多名官员后,刘虎涉“诽谤罪”等被投狱,有司费心竭力调查许久,硬是未找出刘虎一丝一毫的“恶行”与“罪证”,终决定对刘虎不予起诉。
再如,作为最早举报“最富女法官”张家慧的人士,刘虎曾在海南第一中院门口,被贪官的亲属当众脚踢、推搡、扇耳光,并被辱骂为“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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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虎被“最富女法官”张家慧姐姐、侄女等人殴打、辱骂
时间来到2023年2月,一场针对刘虎的网络攻击战突然打响。彼时,多个公众号及微博发布了题为《刘虎网络恶势力已成社会黑恶团伙代言人》的网帖。
这些网帖指称,刘虎等人为“骨干”的“网络暴力团伙”,利用其在微博、微信公众号及个别商业网站“结成”的新媒体矩阵,先后多次为警方打掉的黑恶团伙鸣冤叫屈,在网络上制造舆情,对执法机关正在侦办、诉讼、审理中的案件进行干扰,企图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这些“大字报”式的网帖,很快引起了诸多业内人士的关注。
彼时,就有媒体人评论道,这些网帖的写作水平实在堪忧,通篇皆为贴标签、扣帽子,没有证据,只有捕风捉影;没有调查,只有破口大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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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计在微信群转发相关网帖,受到网友质疑
02 扮演“网暴急先锋”的新华社退休记者
在这场攻击刘虎的网络运动中,新华社退休记者汤计的身影极为活跃。
笔者注意到,相关针对刘虎的网帖一经发布,便由汤计迅速转发至数十个微信群,其微博也进行了积极转发。
刘虎在一个微信群中,直接喊话汤计:“你敢写不敢署名吗?”
汤计则在微信群公开发言称,“刘虎是真金,应该不怕火炼,还怕一张大字报吗?”“刘虎们敢给他人泼脏水,应该承受祸害人的因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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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计被曝光收20万元替人发内参,文章没写钱也不退
汤计如此上窜下跳,莫非是刘虎真的给他“泼脏水”了?
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刘虎等发布了《新华社记者帮山西商人“平事”受赠250多平洋房》《新华社退休记者汤计收20万替人发“内参”,文章没写钱也不退》等文章,披露汤计被举报收受他人房产、收受他人20万元答应“写内参”却不办事亦不退钱等事项。
这些披露汤计相关事项的文章,提供了财务审核报告、聊天记录、发票等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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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退休记者汤计扮演了“攻击刘虎”的急先锋
一名新闻业内人士分析,汤计如此积极网暴刘虎,很明显是出于“报仇”的心理。
该业内人士还指出,虽然刘虎、汤计均系知名媒体人士,但在双方的交锋中,两人的专业水准可谓“高下立判”:
刘虎撰文,连汤计向苦主提供的发票都晒出来了,可谓铁证如山;而汤计转发的网帖,只有口号、标签,有失媒体人的基本水准,连汤计自己都承认是“一张大字报”。
03 汤计因“名誉侵权”终审被判道歉、赔偿
这毕竟是个法治社会。网络骂战的喧嚣之后,若要定纷止争,还得依靠法律。
被攻击为“网络恶势力”的刘虎,依法提起了诉讼。他说,汤计等人发布、大量转发案涉文章,将其描述为“网络恶势力”“网络暴力团伙”,是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侮辱、诽谤行为。
针对此案,重庆市渝北区法院曾以“刘虎是公众人物,应该有更大的容忍度”为由,判刘虎败诉。
渝北区法院称,鉴于刘虎及其自媒体账号的影响力,刘虎作为受到社会舆论关注的公众人物,其较社会上的一般人士应当有更大的容忍度。
渝北区法院还称,案涉文章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刘虎个人经历、曾经发表的文章、现从事的活动进行陈述,以及不同作者的观点冲击和驳斥,并不会造成刘虎的社会评价降低,不构成名誉侵权。
对一审判决结果,刘虎不予认可并提起上诉。他说,即使是公众人物,亦不代表其人格权被剥夺,其容忍义务是有边界的。
刘虎强调,如果法院对于随意称呼他人“恶势力”“暴力团伙”的行为都不进行法律上的负面评价,那会给社会公众传递出怎样的错误信号!
2025年11月3日,重庆市第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指出,基于其身份及影响力,刘虎负有相对更高的容忍义务,但案涉文章针对性明显、措辞激烈,已超出刘虎应当负担的相对更高容忍义务之限度。
重庆市第一中院称,汤计作为从业多年的专业媒体人,应当知晓“基于客观事实提出合理批评、监督意见”与“未经审慎核实即大面积转载攻击他人文章”二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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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计被判令向刘虎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汤计被判令删除其微博账号发布的案涉网帖,并在其微博、微信朋友圈向刘虎赔礼道歉,赔偿刘虎各项损失1.19万余元。
同时,发布及转载“刘虎网络黑恶势力”等网帖的魏松(微信公众号“牛舌评说”)、陈哲(微信公众号“北疆知事”)、李凤鸣(微信公众号“凤鸣律师在线”),亦经终审被认定名誉侵权。
值得注意的是,“刘虎网络黑恶势力”文章的真实作者,历经两审,仍未查明。魏松称不认识作者。但魏松、陈哲聘请的律师,与汤计相同。看上去,这像一场统一布置的行动。
04 “那些抹黑刘虎的,想想都知道是什么人”
媒体圈是个大染缸。有人浸淫多年,早已不再是令人尊崇的“媒体前辈”;也有人愈战愈勇,以智笔仁心,砥砺前行、一往无前。
早在两年多前甫被扣上“网络恶势力”的帽子后,刘虎便受到了八方声援,可谓公道自在人心。
一篇《为什么要声援记者刘虎》文章指出,多年来,刘虎举报了很多贪官污吏,揭露了很多不作为、乱作为、徇私枉法的案件,即使遭遇种种诋毁、谩骂、打击报复,依然毫不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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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网络攻击的刘虎,受到了八方声援
前知名刑辩律师伍雷则直言,“那些抹黑刘虎的,想想都知道是什么人。”
知名媒体人李微敖亦说,刘虎等人的工作,对于中国社会的进步意义,远远超过绝大多数的“机构媒体”。
另一位知名媒体人何光伟,更是“旗帜鲜明地支持刘虎”。他说:“你期待媒体人都做刘虎,还是期待记者都去新华社上班?”
此言虽有“一棒子打死所有新华社记者”之嫌,但却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当前舆论生态的真实景况:
以新华社为代表的“官媒”,早已不再是社会舆论监督的前沿、核心阵地;而以监督为使命、真正为弱势群体所需要的媒体人,正日益成为“稀有动物”,只能孤单前行。
在笔者看来,汤计等人对刘虎的网络攻击,实际上在另一维度成了刘虎荣誉的注脚。
例如,刘虎撰文关注了四川绵阳曾建斌涉黑案的诸多问题,被汤计等人作为攻击“刘虎为黑恶势力鸣冤叫屈”的案例;但到了2025年4月,四川省高院、四川省检察院均表示,曾建斌案“既不涉黑,也不涉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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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汤计等用于攻击刘虎“为黑恶势力代言”的曾建斌案,已全案“去黑”
不盲从于所谓的执法机关,不轻信于任何一份指控“有罪”的起诉书,独立地思考,抽丝剥茧地剖析案件中真实存在的问题——为他人鸣冤叫屈,这既需要勇气,更需要专业的判断与技术。
如今,重庆市第一中院的终审判决,为那场恶意攻击刘虎的喧嚣战役划上句号。
笔者只希望,这些仗义执言的专业媒体人,能再多一些,更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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