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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11月6日消息,哈密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处罚信息显示,新华人寿、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阳光人寿以及阳光财产保险等多家保险公司的哈密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因不同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中心支公司被指利用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且销售管理不到位。该中心支公司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7.8万元,相关责任人魏夷、闫磊也收到警告并被罚款共计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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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中心支公司存在套取费用、业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监管部门对其罚款17.5万元,同时对责任人田亚峰予以警告并罚款2.2万元。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中心支公司则因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等违规行为,被罚款22万元,责任人李哲君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销售管理不到位,被处以18万元罚款,责任人李明鸿、王永平收到警告并被罚款共计2万元。
保险行业的规范运营对于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权益至关重要。此次哈密金融监管分局的处罚行动彰显了监管部门对保险机构合规经营的严格要求。这些违规行为不仅可能损害消费者的信任,也对整个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保险机构应以此为警示,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业务流程,确保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切实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监管部门也需持续加强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行业内的违规行为,推动保险市场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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