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0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167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919所(含本科院校1365所、高职专科院校1554所),成人高等学校248所。
高校的主管部门之所以分为省教育厅、省政府、国家部委三类,核心在于高校的主办单位与财政供给方式不同。
不同类型高校的资金来源、设立背景、服务定位不同,对应的管理权责自然由不同层级的部门承担。
目前,3167所普通高校中,公立高校是2338所,民办高校是829所,还有32所中外合办高校(含内地与港澳合办)。
第一,介绍下民办高校。
民办高校由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主办,资金主要来自民间投入而非财政拨款,其管理核心是“规范办学秩序”,因此主管权责集中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值得注意的是,民办高校并非都是高职(专科)院校!
目前全国民办普通高校已增至829所,专科高校不到一半,仅有412所,以各类职业学院为主;而本科高校有417所,包括各类商学院等等。
这类高校全部由所在地的省教育厅(或教委)主管,但管理权限聚焦于“业务监督”而非“全面主导”。
省教育厅不介入人事任免,也不提供财政资金,主要负责办学许可证管理、招生简章备案、年度检查、教育质量督导、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例如云南省明确规定,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高校将被扣减招生计划、暂停新增专业,“不合格”则直接暂停招生,连续两年不合格将吊销办学许可证,这正是教育厅监管职能的具体体现。
至于14所中外合办高校(含内地与港澳台合办)的管理模式,与民办高校类似,也都由省教育厅或教委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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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介绍下公立高校中的省属高校。
公立高校是指各级政府资助创立、维持的高校,资金来源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国家财政。
公立高校中,由地方政府(省委、省政府)主办并负担财政的为“省属高校”,这类高校的管理呈现“分层负责”特征——省委管人事、省政府管财政、省教育厅管业务。
比如,北京科技大学由北京市管理,南京林业大学由江苏省管理,浙江财经大学由浙江省管理。
目前,全国省属公立普通高校约1992所,其中本科院校约985所,高职(专科)院校约1157所,隶属于31个省市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规格上,本科院校基本为正厅级事业单位,专科院校多为副厅级事业单位。
对于省属高校来说,省委负责高校领导班子任免,书记、校长、副职等核心岗位属于“省管干部”;省政府负责核定财政拨款额度,保障办学经费、基建投入等核心资源;省教育厅则承接行业管理职能,包括专业设置审批、教学质量评估、招生计划调控等。
另外,部分省属高校还存在“共建”模式,省市共建高校会额外获得所在地市政府的资金与政策支持;省部共建高校(如南京林业大学是江苏省政府与教育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还能获得国家部委的专项资源,比如学科建设指导、科研项目倾斜等,但核心管理仍由地方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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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介绍下公立高校中的部属高校。
部属高校是由国家部委直接主办、承担国家战略人才培养与科研任务的高校,其主管部门与部委职能高度绑定,资金和人事权集中于国家层面。
目前全国部属高校共119所,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占76 所(含北大、清华、复旦等顶尖高校),其余分属工信部(7所,如北航、哈工大等)、国家民委(6所)、公安部(5所)、中国民航局(4所)等多个部委。
这类高校的财政经费主要来自中央财政,领导班子由主管部委任免,例如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校长、书记由教育部党组考察任命。
其中有31所高校尤为特殊,被称为“中管高校”(中央管理领导人员的高校),其书记、校长由中央直接任命,明确为副部长级,副书记、副校长由中组部任免,民间俗称“副部级大学”。
这31所高校均为原“985工程”高校,包括北大、清华、武大等,承担着国家顶尖人才培养和核心技术攻关任务,因此由中央直接统筹关键人事权,凸显其战略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部属高校中还有极少数专科院校,绝大多数为本科院校,进一步体现了其“高端人才培养与科研”的核心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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