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赵苑旨)11月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超量开药智能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2025年12月底前,在全国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地区率先将50种易倒卖回流的医保药品纳入智能监管范围。国家医保局将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超量开药问题智能监管筛查预警规则,推动监管关口前移。
根据《通知》,2026年6月底前,全国各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这一监管范围扩展到至少100种重点监测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2026年12月底,全国各级医保部门将实现对重点监测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的智能监管全覆盖。
“这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警的根本性转变,通过技术赋能完成了从局部治理到全链条的穿透。”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在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医保监管多依赖案件发生后的线索核查与追责,手段相对被动。现在,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能够实现对异常购药行为的精准识别与实时预警。
张勇进一步解释说,将50种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纳入重点监控,相当于为它们贴上“电子标签”,使其在整个流通环节中处于系统持续追踪之下。根据《通知》,这些被贴上标签的药品主要涵盖三类:在骗保案件中频繁涉及的药品、基金支出异常增长的药品,以及倒卖需求高、获利空间大的药品。
《通知》还明确,将无正当理由超量开药、跨机构重复购药、频繁或冒名购药三类行为,列为监控重点。通过智能系统对用药规律、时间频率与地域跨度的综合分析,快速锁定异常模式。值得注意的是,新措施并没有“一刀切”,而是充分尊重临床实际,对合理用药需求予以保护,例如对长期处方、合理备药等情形放宽限制,体现出精准治理与人性化管理的平衡。张勇对此表示,智能监管形成了一种多层次遏制效应。这对犯罪团伙来说,法律风险显著增加,对灰色产业链形成更强的遏制效果。
然而,技术发现线索只是第一步。张勇强调,现在医保、公安、药监系统之间存在壁垒。建议尽快统一电子证据的收集与认定标准,明确电子处方、医保结算数据等在刑事诉讼中的取证规则;建立跨区域的协同机制,在犯罪线索移送、证据互认、办案协同方面形成全国统一的规范,以有效压缩犯罪分子的流窜空间。同时,必须推动立法层面的精进,建议通过刑法修订,探索增设专项罪名或细化司法解释,为打击骗保提供更强法律武器,形成“不敢骗、不能骗”的治理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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