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修改的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引发网友关注
《条例》新增陪护假制度
浙江省同样有相关假期
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
独生子女家庭
父母一方年满六十周岁的
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
五天陪护父母假
一起来了解下吧
现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八条规定: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陪护父母假,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
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的期限
如何计算和确定?
期间可享受哪些待遇?
据此前浙江省卫健委的解释:
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从其父母一方满60周岁起按照周年计算)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
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护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例如,独生子女父母中的一方在2024年12月1日时年满六十周岁,则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独生子女可以享受五天陪护父母假。
各地独生子女陪护假政策
近年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30多个省市出台独生子女陪护假。在已出台独生子女陪护假的地区,独生子女每年可享有5天到20天不等的假期。具体见下表:
![]()
阅读更多:
来 源:浙工之家、上观新闻等
一审:应霞艳
二审:马振
三审:赵静
![]()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