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肇庆市高要区委平安高要建设领导小组扫黑除恶组发出通告,公开征集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及“村霸”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并公布举报方式。对于检举揭发有功的举报人,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关于征集“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厉打击、整治“村霸”等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及“村霸”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一)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为了家族宗族及其成员一方利益,侵害群众合法利益,在土地流转、征地拆迁、专项资金使用、集体资产处置、农村建房等过程中非法霸占、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威胁报复等行为。
(二)侵蚀基层政权行为。采取各种手段影响、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违规插手、干预基层公共事务管理,妨碍村(社区)“两委”工作开展;采取贿赂、威胁、欺骗等手段操纵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采取非法手段争当村(社区)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把持基层公共事务等行为。
(三)破坏基层稳定行为。散布谣言、带头闹事,有组织、有策划地寻衅滋事、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无理缠访闹访,阻挠政令执行和行政执法等行为。
(四)非法占有农村集体“三资”行为。利用家族、宗族恶势力垄断农村集体资源,侵吞、窃取、骗取集体资金,或用其他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产等行为。
(五)公职人员包庇、纵容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为霸一方以及为“村霸”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党员干部对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为霸一方、欺压百姓等行为听之任之、包庇纵容,甚至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充当“保护伞”行为或其他涉黑涉恶腐败行为。
发现以上违法犯罪线索,请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并向相关部门积极举报。凡检举揭发有功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可采取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二)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相关部门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举报方式
1、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政法委员会
来信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科隆街8号6楼
邮政编码:526100
举报电话:0758-8365923
2、中共肇庆市高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肇庆市高要区监察委员会
来信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府前大街13号
邮政编码:526100
举报电话: 0758-8392334
3、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组织部
来信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府前大街25号
邮政编码:526100
举报电话:0758-8392237
4、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社会工作部
来信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府前大街25号
邮政编码:526100
举报电话:0758-8368760
5、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来信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府前大街15号
邮政编码:526100
举报电话:0758-8208303
肇庆市高要区委平安高要建设领导小组
扫黑除恶组
2025年10月28日
来源 | 高要政法
编辑 | 不觉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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