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泸州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泸州市监委指定江阳区监委管辖,江阳区监委对其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张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张华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泸州市国资委党委批准,由中共泸州两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给予张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泸州两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信息来源: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江阳区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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