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记者从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根据实况观测,哈市已发生重度污染过程,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决定自 11月5日13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预警。具体措施公告如下: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二)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三)减少或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四)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
(三)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四)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五)机关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取以下措施:
(一)依据应急减排项目清单,针对涉气工序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二)大宗物料运输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运输;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四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及平房、呼兰、阿城、双城区和各县(市)建成区内禁止重型、中型汽柴油货车、拖拉机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三)停止矿山、砂石料厂等露天作业。除重大民生、应急抢险等工程外,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
(四)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增加2次工地上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作业(结冰期除外)。
(五)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和洒水(结冰期除外),但应避开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六)保障公共交通运输能力,方便市民出行。
(七)在条件允许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八)机动车维修企业禁止喷漆工序设施运行。
来源:新街派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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