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怕的不是噩梦,而是睁开眼,制造噩梦的人就睡在身边。
河北沙河有个女的,睡觉的时候被自己男人掐脖子,掐到半身不遂,这辈子只能坐轮椅了。
更气人的是,庭审的时候那男的还喊冤,说是女的先动手,他这是正当防卫。
你说这得多不要脸?
我是真想不明白,睡梦中的人,能先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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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那个凌晨,她差点没命】
据媒体报道,这事儿得从2022年3月19日凌晨说起。
那天夜里两点多,杨宁宁(化名吧,虽然新闻里写的是真名,但咱还是尊重一下)在家睡得正香,突然脖子被人死死掐住。
她迷迷糊糊睁开眼,发现掐她的人是自己男人周某某,而且这人还喝了酒。
周某某一边掐着她脖子,一边问:"今天晚上你想不想活了?"
杨宁宁拼命挣扎,用手挠他,用脚踹他肚子,嘴里喊着救命。
可周某某根本不松手,掐了一分多钟才松开。
杨宁宁以为这就完了,结果没想到,周某某又掐了第二次,这次还把她后脑勺往床头柜上撞。
第三次掐的时候,杨宁宁说自己心口疼得不行,要吃药,周某某这才停手。
杨宁宁趁机跑到姐姐家,算是捡回一条命。
可她当时不知道,命虽然捡回来了,下半辈子却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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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中午,杨宁宁嗓子疼得厉害,就去村诊所看病。
结果在诊所候诊的时候,她突然左胳膊左腿都动不了了。
村医赶紧联系她男人,把她送到沙河市人民医院。
后来沙河市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显示:杨宁宁肢体瘫痪,伤残等级五级;颈内动脉支架置入术后,伤残等级八级。
再后来,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结果出来了: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颈内动脉壁损伤并形成夹层动脉瘤、急性脑梗死,与本次外伤(被他人用手掐颈部)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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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就是周某某那三次掐脖子,把杨宁宁的颈动脉掐坏了,血管壁撕裂形成动脉瘤,脑子里血供不上,急性脑梗,最后左半边身子彻底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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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以后,她只能坐在轮椅上过日子。
【这不是第一次,家暴从来不是"偶发"】
网上流传的消息来看,周某某在庭上说自己这是"偶发行为",还说是"非恶性家暴"。
我当时看到这几个字,差点没气笑。
把人打到终生瘫痪,还有什么叫"恶性"?
更扎心的是,杨宁宁说,这不是周某某第一次动手。
结婚第二年,她怀孕保胎期间,周某某因为婆媳问题扇过她耳光。
2019年,两口子因为琐事吵架,监控拍下了周某某动手的画面,当时他们9岁的儿子想上前拦着,结果被周某某一脚踹开。
你想啊,一个男的能当着孩子的面对老婆动手,还能一脚把孩子踹开,这得多狠?
老话说得好:今天扇你一耳光,明天就可能要你的命。
家暴这种事儿,从来都不是"偶然",而是一次又一次的试探和升级。
第一次打你,你忍了,他就知道你好欺负;第二次打你,你还忍,他就觉得这事儿没啥大不了的;等到第三次、第四次……他下手只会越来越重。
杨宁宁的遭遇,就是最血淋淋的证明。
还有个细节,我看完特别堵心。
杨宁宁说,周某某在送她去医院的时候,故意向医生隐瞒了病因和发病时间,导致她错过了最佳救治时机,最终半身不遂。
你说这是什么心思?
自己把人掐成这样,不赶紧说实话让医生抢救,反而隐瞒病情,这不是想让她死吗?
更气人的是,治疗费花了24万多,周某某只给了2万块,还转移走了共同财产。
杨宁宁现在连维持肌肉状态的康复按摩都做不起,她说:"一直没钱按摩,坐轮椅的时候腿就一直抖。"
看到这儿,我真的很难受。
一个女的,好好的一个人,被自己男人掐到瘫痪,下半辈子只能坐轮椅,连基本的康复治疗都负担不起,还得忍受抑郁症的折磨。
而那个男的呢?
转移财产,在庭上喊冤,还反咬一口说"是她把这个家毁掉了"。
我就想问一句:到底是谁毁了这个家?
【她不要钱,只求一件事】
2025年11月3日,这个案子在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大概四个小时,法院当庭没有宣判。
杨宁宁的代理律师说,从目前案情来看,周某某的行为应该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不是简单的故意伤害罪。
为啥这么说?
因为周某某在掐杨宁宁脖子之前,问过她"今天晚上你想不想活了",掐的过程中还反复说"今天晚上弄死你"。而且他掐了三次,每一次都是奔着要命去的。
这不是伤害,这是要命。
可周某某的律师在庭上说,周某某有"自首情节",属于"非恶性家暴",应该酌情减刑轻判。
杨宁宁当场就反驳了:不是他主动投案,是家人报警后他才去的派出所,这算哪门子自首?
至于"非恶性家暴"这个说法,我是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
把人打到五级伤残、八级伤残,损伤程度重伤二级,这还不叫"恶性",那什么叫恶性?非得把人打死才算吗?
最让我佩服的是,杨宁宁这次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她说:"虽然我需要钱,但我更希望他受到严惩。如果不重判,再多钱也没有意义。"
这话我听了特别有感触。
对杨宁宁来说,钱当然重要,她现在连康复按摩都做不起,生活全靠家人照顾。
可她更清楚,如果这次不重判周某某,那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杨宁宁被自己的"枕边人"掐到瘫痪。
她要的不是钱,是正义;她要的不是赔偿,是严惩。
【说到这儿,我有话说】
其实看完这个新闻,我脑子里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为什么总有人觉得家暴"不算啥"?
周某某的律师说这是"非恶性家暴",言外之意就是"情节不严重",可以轻判。
可问题在于,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忍让换不来和平,只会换来得寸进尺。
我之前看过一个数据,说家暴的受害者平均要经历7次家暴才会选择报警或者离婚。
为啥?因为她们总觉得"他下次不会了""他只是喝多了""他只是心情不好"。
可事实呢?
酒后不是施暴的借口,而是人性的"卸妆水"。
一个人喝醉了之后,理智没了,平时藏着掖着的那些暴力倾向、控制欲、占有欲,全都露出来了。
周某某掐杨宁宁脖子之前,问她"今天晚上你想不想活了",这不是酒话,这是他内心深处真实的想法。
他想控制她,想让她怕他,想让她知道"我说了算"。
毁掉一个家的,是施暴者的拳头,而不是受害者的求救。
周某某在庭上说"是她把这个家毁掉了",我真的特别气愤。
是谁把人掐到瘫痪的?是谁隐瞒病情导致救治延误的?是谁转移财产不管妻子死活的?
到头来他还有脸说是杨宁宁毁了这个家?
这种逻辑,跟"你为什么要报警?你报警了咱们这个家就散了"是一个路数。
可问题在于,这个家早就散了,从他第一次动手的时候就散了。
还有个事儿我特别想说。
杨宁宁现在坐在轮椅上,患了抑郁症,下半辈子都要靠人照顾。
可她没有选择沉默,没有选择私了,而是选择了走法律程序,选择了要一个公道。
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你想啊,一个瘫痪的女的,生活都不能自理,还要面对前夫的律师在法庭上各种狡辩,还要承受"把家毁了"的指责。
可她还是站出来了,不,应该说是"坐着轮椅出来了"。
她说:"我要的不是钱,是正义。"
法律的重判,不仅是对受害者的告慰,更是对所有潜在施暴者的警告。
如果这次周某某被轻判,那以后还会有更多的男人觉得"家暴没啥大不了的""大不了赔点钱""反正也判不了几年"。
可如果这次重判了,那些有家暴倾向的人可能会想:"我可不能这么干,要是把人打残了,得坐多少年牢?"
所以杨宁宁这次不要赔偿、只求重判,不仅是为了她自己,也是为了千千万万个可能遭遇家暴的女性。
【最后想说的】
其实写到这儿,我心里挺难受的。
杨宁宁的遭遇,让我想起了那句话:"最可怕的不是噩梦,而是睁开眼,制造噩梦的人就睡在身边。"
婚姻本来应该是港湾,是两个人相互扶持、相互温暖的地方。
可对杨宁宁来说,婚姻成了战场,枕边人成了"索命人"。
我真的很想问:这样的家,不毁掉留着过年吗?
婚姻的底线是尊重,不是殴打;是港湾,不是战场。
如果一段关系让你感到恐惧、让你不敢睡觉、让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挨打,那这段关系早就该结束了。
对家暴说"不",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在保护你的孩子。
杨宁宁和周某某有个9岁的儿子,2019年监控拍下的那一幕,孩子想拦着爸爸别打妈妈,结果被一脚踹开。
你说这孩子长大了会怎么想?
他会不会觉得"男人就应该这样对女人"?他会不会觉得"家暴没啥大不了的"?
沉默,是对暴力的纵容;求救,才是自救的开始。
现在案子还没判,法院说择日宣判。
我真心希望,这次能重判周某某,给杨宁宁一个公道,也给所有遭遇家暴的女性一个交代。
我要的不是钱,是正义;我要的不是赔偿,是严惩。
杨宁宁的这句话,应该被更多人听到。
你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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