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小规模纳税人常常面临这样的困惑:开具3%征收率的发票后,能否继续享受减按1%征收率的优惠?这一问题的答复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本。
一、减征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收入,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例如某技术咨询中心,月销售额20万,享受3%减按1%征收优惠,节省增值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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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具3%发票的处理
1,开具的是3%普通发票
- 开票方:若企业开具了3%普通发票,无需追回作废或换开,在申报时,可以直接按照1%优惠征收率进行减税申报。
- 受票方:收到普票无法做增值税进销项税额抵扣,只能用于所得税的成本扣除。按照票面含税销售金额扣除,3%还是1%本身也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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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具的是3%专用发票
- 专票的业务收入:由于下游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抵扣功能,如果针对开具了3%专用发票的这一笔业务收入还想继续享受1%的减免优惠,则需要追回专票予以作废或者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 其他业务收入:小规模纳税人在操作过程中,针对某些业务开具了专票,不影响其他普票业务享受1%征收率的优惠。
三、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针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具体的规范,为广大经营主体带来了利好。
(1)第十一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对于目前特定的一些行为,比如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5%征收率暂未作出进一步的说明。
(2)第二十七条:纳税人可以放弃增值税优惠;放弃优惠的,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享受该项税收优惠,小规模纳税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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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值税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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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创业,当前小规模纳税人除了增值税减按1%征收外,还有其他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红利。
1,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额10万以内(季度30万以内),开具普票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2,六税两费减半: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优惠。
3,个体户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的200万元以内,享受减半征收个人经营所得税政策。
4,小微企业所得税:满足小微企业标准,年利润300万内,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
5,地方政策加持:部分地方符合条件可申请核定征收。
- 个体工商户年销售额450万内,核定个税税率0.5%起,综合税率1.6%起
- 年销售额120万内,月销售额10万内还能申请双免政策,综合税率0%。经营者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要确保业务真实,三流合一。
- 比如设立在园区的某营销策划工作室,由于自身服务业的特性,加上相关活动物料,聘请临时兼职人员等无法获取发票,申请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年销售额200万,综合税负4万元。
综上所述,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发票仍然是可以享受1%优惠的,要根据专票或者普票视情况而定,但同时也要注意发票开具流程的合规性。
转自公——中——hao——《税清无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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