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49岁的王秀珍被抛尸在石头缝,凶手竟然是一直热心参与寻找的熊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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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日,家住贵州省黔西市定新乡庆祝村(现名堡堡寨村)王秀珍
像往常一样背着草篓、手握镰刀,穿着绿色雨鞋,戴着遮阳帽,出门准备割草。
这是王秀珍家里监控留下王秀珍最后的画面,从此之后,王秀珍就再也没有回来。
警察和家属都展开了大规模的搜查,大家都以为王秀珍是意外走丢的,
但是之后不久就发现王秀珍已经被残忍杀害,尸体被藏入石头缝中。
而凶手就是“热心”参与搜寻的“伯伯”——熊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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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珍和熊某的关系
王秀珍的丈夫、儿子全都外出打工,因此家里只有她自己一人长期居住。
而嫌犯熊某则是王秀珍二嫂的同居男友,自从王秀珍丈夫的二哥去世后,
熊某便和二艘一直同居,时间这么久,而且两家之间仅仅只有两三百米。
两家住的近,再加上一些关系,算得上是半个亲戚,平常王秀珍的孩子还会叫熊某“熊伯伯”
根据熊某供述,两人最开始没什么关系,直到2021年,前往被害者家中帮忙宰牛,两人才有了联系方式。
警方根据调查,发现被害人手机内有与熊某197条的电话通话记录,
仅2023年5月一个月,熊某就向被害者打了五十多个电话,但是皆未被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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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的绝望
最早发现被害者失踪的是被害者的妹妹王秀英,
案发之后,王秀英曾多次拨打被害者的电话,但是始终无人接听。
担心姐姐出事,王秀英就赶忙将事情报告给了被害者的次子杨舟。
杨舟通过查监控发现母亲自从7月3号外出务农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杨舟担心母亲出事,就委托亲戚到家看望母亲,但是院子里只有被饿死的鸡和快要饿死的猪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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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之后就赶紧报案,随后十几天,大家就围绕着村的周边山林、山洞等地方寻找,但是均没有发现被害者的痕迹。
起初大家以为王秀珍可能只是务农时候摔倒或者迷路了,因此才没有回家。
但是随着案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疑点浮出水面。
家属这才怀疑被害者可能已经遭遇到了不测。
第一个疑点就是被害者失踪当天背的背篓、镰刀被人送到了门口,
通过调查监控就发现,此人完全躲着监控,监控什么都没有拍到
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黑影趁着夜色悄悄将这些东西放在了门口。
家属最初以为王秀珍可能只是摔倒或者迷路了。
随着搜寻的深入,家属开始怀疑,受害者可能已经遇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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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现身:熊某的“热心”搜寻
随着事情的闹大,不少村都自发的参与到寻找被害者的队伍中去,
熊某也不例外,为了不让大家发现在记得藏尸地,他自告奋勇的前去那边勘察。
据被害者儿子透露哦,搜查的时候,还在一个垭口碰到了熊某,
当时熊某面色如常,还能和他招呼。但是那附近就是熊某藏尸的地点。
真正让熊某露出破绽的是被害者家属杨舟迟迟找不到母亲,便想到了用做法的方式看看能行吗
于是杨舟就找来了一名道士来到家里做法,道士当时推测出被害者已经遇害和死因。
还拿出一碗水,请村民围观,所有人都凑了上去,只有嫌犯熊某离得远远的,不靠近道士。
之后熊某的精神状态就越来越差,和熊某共同生活的女子告诉警察,
熊某那段时间的确不正常,回家要不倒头就睡,要不就坐在炉子边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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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一个关键线索,被害者的手机曾经被打开过。
熊某打开了被害者的手机,但是因为不知道密码,所以之后又关机了。
而刚好这个时候被害者的丈夫曾打电话给被害者,虽然打通了,但是没人接听。
不过这也能让警方确认手机信号就在被害者家里附近。
7月20号,黔西市公安局于以王秀珍被拐卖案立案侦查,7月26日将熊某捉拿归案。
熊某承认杀害了被害者,供述了杀人、埋尸、毁证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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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经过:作案细节
2023年7月3日,被害者像往常一样外出割草,但是在割草的地方遇到了熊某。
熊某供述当初喊被害者去别的地方坐一坐,不过被害者拒绝了他,
之后熊某就开始质问被害者为什么拉黑他,并且强行拉被害者的手,
甚至隔着衣服摸被害者的身体,均被被害者拒绝,甩开。
于是,熊某恼羞成怒,趁着被害者弯腰割草的时候,从后背趁机勒死被害者。
并且,在被害者倒地之后,担心被害者没有死亡,再次对其勒颈,长达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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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显示,
受害人颈部右侧发现13.0cm x 4.0cm的半环形皮肤变黑,
且有0.8cm宽的条状皮革样变化,左侧舌骨大角骨折,
死因就是暴力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另外,熊某行凶之后,没有着急离开,反而不慌不忙的割草和销毁证据。
熊某先用枯枝将被害者的尸体盖住,又将被害者的手机与手机卡分离,
割完草之后,又将被害者藏到在竹林岩石下,随后返回家中,装作无事发生。
第二天还找理由上山,将被害者衣服脱光进行焚烧毁证,
又将被害者尸体仍在一处石旮旯,用两块巨石压住尸体,填土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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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的审判与家属的反应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3年11月对熊某作出了判决,
一审判决书显示,熊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
但是其辩护人提出,熊某是初犯,并表示其认罪悔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这一辩护意见。
不过法院认为,熊某故意非法剥夺了王秀珍的生命,
导致其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
考虑到熊某的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残忍,且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判处死刑。
然而,鉴于熊某在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罪行,并协助警方找到被害人尸体,
对案件侦破起到了关键作用,法院认为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
2024年7月30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熊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但是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不服判决,提请抗诉。
刚刚我们也能看到,熊某在做案之后没有任何补救措施,既没有报警,也没有告诉被害者家属,
还掩盖了犯罪现场,毁尸灭迹。甚至还存在误导行为,耽误警察查案。
并且被害者并无任何过错,熊某也未对被害者家属进行赔偿。
被害者家属也完全不谅解嫌犯,检察院认为熊某应当立即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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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与家属的坚持
2025年6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二审。
但是二审判决仍然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即熊某仍然是维持死缓,但是二审将熊某对对侦破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纠正为“起到一定作用。
熊某行为恶劣,杀害被害者,还将被害者手机、尸体全都藏匿起来,可以判处死刑。
但是熊某被逮捕后,认错态度良好,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找到了被害者尸体。
可以判处死缓,但是之后应当应限制减刑。
但是家属对这一判决仍然不满,家属认为熊某犯罪动机极其恶劣,
熊某承认的拒接电话的杀人动机不过是性侵未遂杀人的借口。
并且熊某已经明确承认了凶前对受害人实施过“摸胸”的强制猥亵行为,
但是这些行为都没有在判决中体现。
家属认为,法院在判决中放大了对于熊某的“悔罪”情节,
从而忽视了熊某的犯罪动机和行为的恶劣程度。
并且熊某的坦白也是在警方掌握了大量证据之后迫不得已的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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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家属提出了再审申请,申请撤销二审判决,
并要求对熊某追加强制猥亵罪的处罚。
2025年9月12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家属的再审申请。
目前案件仍在受理中,被害者家属希望能得到一个公正的裁决,
嫌犯熊某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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