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印度“国防研究网站”(IDRW)抛出一则“重磅新闻”,声称在今年金砖组织峰会期间,印度政府已与中国接触并“成功要求”中方暂停向巴基斯坦交付歼-35战斗机,时间不得早于2029年。
这则报道一出,印度舆论瞬间沸腾,仿佛南亚空中力量的天平已彻底倒向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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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稍微梳理事实就会发现,这大概率又是印度媒体又一次“丧事喜办”的杜撰式表演——且不说中国从未有过所谓“暂停出口”的表态,单论印度干涉中国武器出口的资格,本身就是个伪命题。
先看这则报道的可信度。IDRW作为印度本土国防媒体,历来以“渲染中国威胁”和“夸大印度军力”为主要叙事基调,其报道多次被证实存在事实偏差。
比如2024年曾宣称“印度苏-30MKI已部署新型反隐身雷达”,结果被俄罗斯军工企业间接否认;今年6月又炒作“巴基斯坦歼-10CE故障频发”,却拿不出任何官方数据支撑。
更关键的是,金砖组织峰会期间,中国外交部门的公开日程中从未有过与印度讨论“歼-35出口”的安排,中方代表团在多边场合始终强调“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这种涉及具体军售的双边议题,根本不可能在金砖峰会这类多边平台上讨论。
印度媒体刻意将“接触”与“金砖峰会”绑定,无非是想借多边场合的“正当性”为自己的杜撰贴金。
从中国的武器出口政策来看,印度所谓的“要求”本身就站不住脚。中国外交部官网明确阐述了武器出口的三大原则:“有利于接受国的正当自卫能力”“不损害有关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不干涉接受国的内政”。
这三大原则构成了中国军售的铁律,从未因第三方施压而改变。事实上,中国对巴基斯坦的军售始终限于防御性装备,且完全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以歼-10CE为例,这款战机的出口是中巴“全天候战略伙伴关系”的体现,其性能定位是维护巴基斯坦的领空安全,而非针对第三方。
印度试图用“暂停出口”来限制中国的正当军售权利,本质上是对中国主权的干涉,这种逻辑在国际关系中根本行不通。
再看巴基斯坦空军的实际需求与装备规划。印度媒体刻意渲染“巴基斯坦采购歼-35遇挫”,并将F-16A赴土耳其升级作为“证据”,但这完全是对巴空军装备体系的误读。
自从“5·7空战”中歼-10CE凭借霹雳-15导弹的超视距优势压制印度苏-30MKI后,巴基斯坦空军确实加快了中式装备的列装速度,但F-16的地位并未被取代——目前巴空军仍保有约70架F-16系列战机,其中Block50/52型号仍是现役主力之一。
此次送土耳其升级的F-16A属于早期型号,主要改进方向是航电系统和武器兼容性,目的是延长其服役寿命而非提升核心战力。这一动作更像是“过渡性安排”,而非放弃五代机采购计划。
美国近期批准向巴基斯坦出口AIM-120D空空导弹,也从侧面印证了巴空军的“双线准备”。这款导弹作为F-16的配套弹药,射程较前代AIM-120C提升约15%-20%,但受限于单脉冲发动机设计,实际拦射距离难以突破150公里,远逊于中国霹雳-15的200公里射程。
更关键的是,AIM-120D仅能适配F-16 Block50/52,而霹雳-15可同时兼容歼-10CE和“枭龙”Block3,这种平台兼容性的差距决定了美式装备在巴空军体系中的“边缘化”趋势。
巴基斯坦采购AIM-120D更多是为了避免F-16“无弹可用”,而非放弃对先进空战体系的追求。
随着新一批歼-10CE的交付,以及歼-35A隐身战机的后续列装,巴基斯坦空军将逐步构建‘隐身战机+先进中远程导弹’的作战体系,霹雳-15的地位会更加凸显。
印度之所以急于抛出“暂停歼-35出口”的论调,核心原因是自身五代机项目的“紧迫感”。
印度自研的AMCA五代机项目已拖延十余年,原定2025年首飞的计划多次推迟,目前仍处于原型机制造阶段,能否在2029年前实现量产都是未知数。
与此同时,印度从俄罗斯引进苏-57的谈判也陷入僵局,俄方要求印度承担更多研发费用,而印度则对苏-57的隐身性能和航电系统心存疑虑。
在这种“自研滞后、外购受阻”的背景下,印度媒体炮制“中国暂停出口歼-35”的假新闻,本质上是为了给国内舆论“画饼”,缓解民众对空军装备代差的焦虑。
这种“战略吹牛”的套路并不新鲜,2024年印度就曾宣称“俄罗斯承诺优先向印度供应苏-57”,结果被俄方辟谣称“按合同顺序交付”。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印度自身在军售问题上的“双重标准”早已暴露无遗。2024年9月,路透社等多家媒体报道称,印度生产的弹药通过欧洲国家转口流入乌克兰,俄罗斯方面多次提出抗议,但印度政府仅以“报道不实”为由搪塞,并未采取实质性限制措施。
这种“自己可以随意军售,却不准他人正常合作”的逻辑,在国际社会根本站不住脚。印度试图用“金砖伙伴”的身份向中国施压,却忘了金砖组织的核心原则是“平等互利、不干涉内政”,这种将多边平台工具化的做法,只会损害印度自身的国际信誉。
从现实来看,歼-35作为中国新一代出口型隐身战机,其研发和出口进度完全取决于中国的国防工业规划和巴基斯坦的实际需求,与印度的“要求”毫无关系。
目前公开信息显示,歼-35的出口型号仍在进行适应性改进,巴基斯坦空军也在根据自身预算和装备周期进行评估,双方何时达成协议是中巴之间的事,轮不到第三方指手画脚。
印度媒体刻意将“2029年”作为时间节点,不过是为AMCA项目设定了一个“缓冲期”幻想,但这种幻想注定会随着中国国防工业的发展和中巴合作的深化而破灭。
说到底,印度这出“要求中国暂停出口歼-35”的戏码,本质上是“能力不足、舆论来补”的无奈之举。
在南亚空中力量博弈中,真正的决定因素是各国的国防工业实力和战略伙伴关系深度,而非媒体的虚假宣传。
中国始终坚持自主可控的国防发展道路,中巴合作也建立在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基础上,这些都不是印度的“战略吹牛”所能撼动的。当印度还在为虚构的“外交胜利”沾沾自喜时,或许更应该正视自身五代机项目的困境,毕竟,靠嘴炮赢不来制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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