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该标准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并替代2017年版的旧标准。
明确:高层建筑、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商店及集贸市场;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厂房、仓库内未按GB 55037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设施,或已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并在附录A中给出了“不能正常运行”的判定规则。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判定规则
A.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A.1.1消防水泵(或泡沫液泵)采用自动控制、手动控制等方式均无法正常启动。
A.1.2水泵控制柜未连接消防电源,消防电源故障,或控制失效。
A.2自动灭火系统
A.2.1消防水泵(或泡沫液泵)采用自动控制、手动控制等方式均无法正常启动。
A.2.2水泵控制柜未连接消防电源,消防电源故障,或控制失效。
A.2.3报警阀(或电动控制阀、气动控制阀)无法正常启动。
A.2.4气体灭火系统的启动装置采用自动控制、手动控制方式均无法正常启动或灭火剂净重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A.2.5瓶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启动装置采用自动控制、手动控制方式均无法正常启动。
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3.1火灾报警控制器未连接消防电源,或消防电源故障。
A.3.2火灾报警控制器操作控制按键失效、不能显示火警或故障报警、或不能发出声报警信号。
A.3.3消防联动控制器未连接消防电源,消防电源故障,或联动控制失效。
A.3.4报警总线断路、接地或短路等故障。
A.4判定规则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判定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a)建筑或场所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应设置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中的一种,存在符合A.1~A.3规定的情形数量为1条及以上;
b)建筑或场所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应设置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中的两种,分别存在符合A.1~A.3规定的情形各1条及以上,合计为2条及以上;
c)建筑或场所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应设置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别存在符合A.1~A.3规定的情形各1条及以上,合计为3条及以上。
另外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的《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消防〔2025〕39号,其中关于消防设施设置不符标准/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停用的,最高罚款5万元。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 新标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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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最新国家标准——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该标准将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并替代2017年版的旧标准。新标准在内容上进行了多项重要调整和完善,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提供了更科学、更严格的依据。
1
术语和定义
删除了术语“重要场所”及其定义,增加了术语“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劳动密集型企业”“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及其定义。
3.5儿童活动场所
供12周岁及以下婴幼儿和少儿活动的场所。注:包括但不限于幼儿园、托儿所中供婴幼儿生活和活动的房间,设置在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儿童游乐、学习和培训等场所,不包括小学学校的教室等教学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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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老年人照料设施
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床位总数或可容纳老年人总数大于或等于20床(人)的老年人建筑。注:包括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不包括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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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劳动密集型企业
生产厂房或仓库具有丙类火灾危险性,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作业人数超过 50人,人均建筑面积小于 20㎡的生产制造类企业或具有分拣、加工、包装作业功能的仓储物流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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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文化、体育、培训等两种及以上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通过自营、分租、转租形成,兼具生产、储存多功能于一体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厂房和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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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方法
4.1判定步骤
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时,应依次按下列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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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不应判定要素
不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或作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要素:
消防技术标准修订引起,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建筑、场所已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且经现场检查确认无现实火灾风险;
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消除,且当场整改完毕。
5直接判定要素
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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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共娱乐场所 、宾馆 、商店及集贸市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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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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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厂房、仓库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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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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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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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日,新《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 35181-2025)就要正式落地了。比起2017年的旧标准,这次新规不光加了“儿童活动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些新场景,更把很多之前“模糊”的隐患直接划成了“重大”——其中最容易被忽略,也最容易踩雷的,就是消防控制室的值班问题。
说直白点:以前消防控制室1人值班、擅离职守,可能只是“一般隐患”;现在新规落地后,这事儿直接能算“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光要挨罚,还得停业整改。今天就顺着新规的口子,把消防控制室值班这点事聊透:新规到底给值班划了哪些红线?为啥值班问题能成“重大隐患”?现实里那些常见的操作,现在到底合不合规?
一、新规先给“值班问题”定了性:这些操作,直接算“重大火灾隐患”
先把新规里和消防控制室有关的“硬条款”拎出来——不是“建议”,是“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直接依据:
在新规的“5 直接判定要素”里,明确了几种和消防控制室相关的情形:
5.2 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商店及集贸市场:“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或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
5.3 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足2人,或值班期间擅离职守”;
5.4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厂房、仓库:“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手动状态,且值班人员无法熟练操作”。
可能有人会说:“不就是值班吗?至于算‘重大隐患’?”
新规的逻辑很简单: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系统的“大脑”,值班出问题,等于“大脑瘫痪”——比如火灾发生时,控制室没人,联动设备启动不了,喷淋、排烟、应急照明全废了,小火很容易变成大火。
去年浙江某服装厂就出过这事儿:消防控制室就1个值班员,晚上睡觉了,车间电线短路起火,火警信号响了半个多小时没人管,等员工发现时火势已经蔓延到仓库,最后烧了3000多平,损失超200万。要是放在新规里,这个“1人值班+擅离职守”的操作,直接就够上“重大火灾隐患”了,单位负责人都得担责。
二、先搞懂新规里的“值班红线”:2人、持证、在岗,一个都不能少
新规里的值班要求,其实是把之前分散在《消防法》《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里的规定,直接“升级”成了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具体要守住3条红线:
红线1:“2人值班”是强制,“1人顶班”直接违规
新规里不管是公共娱乐场所还是劳动密集型企业,都把“值班人员不足2人”列成了直接判定要素。
这里的“2人”不是“凑数”,是“同时在岗”——不是“1人值班,另1人在楼下巡逻”,也不是“1人持证,另1人没证凑数”。
现实里很多单位的操作是“1人长期值班,偶尔找个临时工顶班”,这在新规里直接踩雷:
比如某商场消防控制室,平时就1个值班员老王,老王请假了就找保安小李顶班,小李没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按新规,这既属于“值班人员不足2人”,又属于“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红线2:“持证上岗”不是“走过场”,没证等于“没人值班”
新规里反复提“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这里的“证”是《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初级及以上)。
别觉得“我会开设备就行,有没有证无所谓”——新规里的“持证”是法律要求,《消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去年深圳某酒店就因为这事儿被罚了3万: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是老板的亲戚,没证,消防检查时让他操作联动设备,连“手动切自动”都不会。按新规,这不仅是“未持证上岗”,还属于“值班人员无法熟练操作设备”,直接算重大隐患。
红线3:“在岗”是“守着设备”,不是“人在屋就行”
新规里的“擅离职守”,不是“人不在控制室”才叫擅离,是“干与值班无关的事”都算:
比如值班时玩手机、睡觉、离岗去买饭,都属于“擅离职守”;
更别提“接了火警信号,2个人都跑现场确认,控制室没人”——这在新规里是“致命操作”。
举个例子:某KTV消防控制室,值班员A和B在岗,但都在玩手机,没注意到3楼的火警信号。等客人发现冒烟跑下来,才想起看设备,这时候火势已经烧穿了吊顶。按新规,“值班期间擅离职守”直接判定为重大隐患,KTV得停业整改。
三、为啥“值班问题”能成“重大隐患”?新规的底层逻辑:控制室是“保命线”
很多人觉得“值班是小事”,是没搞懂消防控制室在火灾里的作用——它不是“看设备的房间”,是“保命的指挥中心”。
举个新规里重点提的“儿童活动场所”例子:幼儿园的消防控制室如果没人值班,发生火灾时会怎么样?
火警信号没人接,喷淋系统不会自动启动;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不会亮,小朋友分不清安全通道;
排烟系统没开,浓烟会很快充满楼道,小朋友逃生难度成倍增加。
新规把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值班问题列为“重大隐患”,就是因为这些场所里的人“逃生能力弱”——控制室值班出问题,等于断了他们的“保命线”。
再比如劳动密集型企业:服装厂、电子厂的车间里,员工多、易燃物多,一旦起火蔓延极快。这时候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得做3件事:切联动设备到自动、打119、启动疏散预案。要是值班员不足2人,或者不会操作,这3件事一件都做不好,小火分分钟变成“群死群伤”的大事故。
四、现实里的“值班乱象”:这些操作,现在全是“雷”
新规落地前,我们先盘点下现实里消防控制室常见的“违规操作”,看看哪些现在已经成了“重大隐患雷区”:
乱象1:“1人值班”是常态,美其名曰“节省成本”
这是最常见的操作——很多单位觉得“平时没火情,1个人够用”,但按新规,不管你是商场还是工厂,“1人值班”直接算重大隐患。
比如某电子厂,消防控制室就1个值班员,每天从早到晚盯设备。有次他家里有事请假,老板就让保安顶班,保安没证,连火灾报警控制器怎么开机都不会。按新规,这既“值班人员不足2人”,又“未持证上岗”,直接踩了两条红线。
乱象2:“持证”是“应付检查”,实际操作一窍不通
很多单位会给值班员“买个证”,但根本不培训。按新规,“值班人员无法熟练操作设备”也算重大隐患。
比如某酒店的值班员,证是花钱办的,但连“联动控制开关怎么切自动”都不知道。消防检查时,考官让他启动排烟系统,他捣鼓了10分钟都没弄好。按新规,这属于“值班人员无法熟练操作设备”,直接判定为重大隐患。
乱象3:“值班”是“打卡”,人在屋心不在
很多值班员觉得“只要人在控制室就行”,上班玩手机、睡觉是常态。按新规,“值班期间擅离职守”算重大隐患。
比如某商场的值班员,晚上值班时睡觉,火警信号响了半个多小时都没醒,还是巡逻保安发现冒烟才叫醒他。这时候火势已经烧到了化妆品区,虽然最后灭了,但按新规,“擅离职守”直接算重大隐患,商场得停业整改。
乱象4:“现场确认”=“全跑出去”,控制室空无一人
这是最危险的操作——接了火警信号,2个值班员都跑现场看情况,控制室没人。按新规,这属于“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同时还违反了“控制室必须有人值守”的要求。
比如某超市,接了负1楼仓库的火警信号,值班员A和B都跑下去看,结果是误报,但回来发现消防控制室的联动设备因为没人操作,自动切到了手动状态。按新规,这既“擅离职守”,又“联动设备处于手动状态”,直接踩了两条红线。
五、新规落地后,消防控制室值班的“正确打开方式”:2人在岗,分工明确
新规不是“故意找茬”,是让值班操作“有章可循”。想要完全合规,只需要按这4步来:
第一步:配够2个持证值班员,别打“擦边球”
每班必须有2名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初级及以上)的值班员,不能是“1人+1个没证的”;
值班表要提前排好,不能出现“1人顶班”的情况——比如老王请假,得找另一个持证的值班员小李来替,不能找保安顶。
第二步:值班期间“守着设备”,别干无关的事
- 值班时要盯着火灾报警控制器,随时看有没有火警、故障信号;
- 不能玩手机、睡觉、离岗——要是渴了饿了,让另一个值班员看着,自己快去快回,别离开超过5分钟。
第三步:接警后“先远程确认”,现场确认“留1人”
接了火警信号,第一步是看报警点位,调对应区域的监控,打消防电话给该区域的巡查人员,先远程确认是不是误报;
如果远程确认不了,派1个值班员去现场,但必须跟留在控制室的值班员保持对讲机通讯,实时汇报情况;
绝对不能“2人都去现场”——控制室没人,联动设备没人操作,119没人对接,这是“致命错误”。
第四步:会操作设备,别“拿着证不会干活”
值班员得熟练操作这3个功能:切联动控制开关(手动→自动)、启动排烟/喷淋系统、拨打119(说清楚地址、起火部位、火势);
单位要定期培训,比如每周练1次设备操作,确保值班员不会“拿着证不会干活”。
举个合规的例子:
某幼儿园消防控制室,值班员A和B(均持证)在岗。
9:15,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2楼活动室”火警信号;
A立即调出2楼活动室的监控,看到是小朋友把气球碰到了烟感,属于误报,记录下来;
15:30,又收到“1楼厨房”火警信号,调监控看到厨房有烟雾;
B留在控制室,把联动控制开关切到自动,拨打119:“我们是XX幼儿园,1楼厨房着火了,地址在XX路XX号,有烟雾,没有人员被困”;同时启动疏散预案,通知老师带小朋友撤离;
A拿上灭火器去厨房,发现是油锅起火,用锅盖盖住灭了火,回来跟B一起记录。
这就是完全合规的操作——2人在岗,分工明确,既处理了火情,又没踩新规的红线。
六、新规落地后:别等被罚了才整改,值班是“保命”不是“应付检查”
最后再啰嗦一句:新规把值班问题列为“重大火灾隐患”,不是“故意为难”,是因为太多事故都是“值班出问题”导致的。
比如2023年河南某养老院,消防控制室1人值班,晚上睡觉了,卧室起火没人管,最后造成3人死亡。要是放在新规里,这个“1人值班+擅离职守”的操作,不仅单位要挨罚,负责人还得承担刑事责任。
对比之下,配2个持证值班员的成本,真的是“小钱”——它保的是建筑的安全,是里面人的命,也是单位的“饭碗”。
新规11月就要实施了,要是你单位的消防控制室还在“1人值班”“没证顶班”,别犹豫,赶紧整改——这不是“麻烦”,是在“保命”。
来源:科普小马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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