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第三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琼建质函〔2025〕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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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海口市查处海口经济学院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案”为典型案例之一。
海口市查处海口经济学院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案
2025年3月,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高校区海涛大道1001号的海口经济学院附属学校教学楼(一)、教学楼(二)、实验中心、行政综合楼、音乐厅、田径运动场、校门项目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建设单位海口经济学院涉嫌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5年9月对海口经济学院作出罚款2037228.3元(贰佰零叁万柒仟贰佰贰拾捌元叁角)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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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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