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2025年11月4日,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无锡洪汇新材”或“公司”,股票代码:002802)发布《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披露了截至2025年10月31日的股份回购实施情况。公告显示,公司已按计划启动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方案上限,整体进展符合预期。
回购方案回顾:拟斥资1000万-2000万元回购注销股份
公告显示,无锡洪汇新材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来看,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不低于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15.90元/股(含)。按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2.89万股至125.79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4%至0.69%。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10月末回购进展:已回购30万股,耗资450万元
根据公告披露的截至2025年10月31日的回购数据,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具体情况 回购实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 截至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30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0.16% 累计支付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 450万元 回购均价 15.00元/股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5.90元/股(实际回购价未超上限)
公告强调,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实际回购价格15.00元/股未超过方案拟定的15.90元/股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也与既定回购方案一致。
合规性说明:未在敏感期回购,交易行为符合监管要求
对于回购过程的合规性,公告明确,公司未在以下期间实施回购:一是自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二是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方面,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委托价格未设定为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回购委托,符合深交所关于回购股份的自律监管规定。
后续计划:将按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表示,后续将根据市场环境及自身资金安排,在回购期限内继续推进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回购进展及市场风险,理性投资。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期限为自2025年9月5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最晚将于2026年3月5日前完成。按当前回购进度(已耗资450万元,占最低回购金额的45%),公司后续仍有550万-1550万元资金可用于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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