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北京住建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栏获悉,10月31日,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首钢建设集团”)收到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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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内容显示,北京住建委于2025年8月14日对首钢建设集团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的昌平区首钢一线厂地块安置房项目(1-1#住宅楼等43项)(2-1#住宅楼等18项)施工过程中涉嫌存在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危大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行为予以立案,开展调查。
根据2025年8月18日对该单位委托代理人的询问,以及调取有关资料,查明:建设单位是北京首钢京北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北京共筑天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首钢建设集团在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该工程总承包单位搭设的花篮悬挑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附件2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该脚手架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该工程2-3#住宅楼、2-6#住宅楼、2-7#住宅楼、2-8#住宅楼分别施工至2层竖向结构、7层水平结构、3层竖向结构、3层水平结构,花篮悬挑架在空调板位置立杆间距约为2m-3m,不符合该工程《花篮悬挑架专项施工方案》第3.3.4条第1项第1目“脚手架立杆纵距1.5m”(第38页)的要求。上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未发现该单位有其他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
对此,北京住建委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8100A020,给予首钢建设集团处20000元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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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建设集团官网介绍,公司是首钢集团控股子公司,以建筑施工、工程总包为主业,在建筑、冶金、市政工程建设领域业绩显著。公司净资产超过6亿元,近三年年均建筑业产值近50亿元。自有机械设备超过1000台套,总功率超过26000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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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春东,大股东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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