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叙州区青龙村10组的村民愁坏了:10年间两次集资30万元,想把3公里的泥泞路硬化,结果路没修不说,10位去世的村民还被按半个人头收钱。村委会说总造价要300万,30万只够零头,资金缺口达200万;街道办则表示正在争取上级补助。一边是村民出行难、质疑集资款用途,一边是基层单位的资金难题,这事到底该咋解决?咱们掰开揉碎了说,还得聊聊里面的法律和情理问题。
一、村民的糟心事:10年等不来硬化路,去世的人还要出钱?
咱先说说村民们的遭遇,换谁都得着急上火。
青龙村10组有59户、200来口人,村里有条3公里长的毛坯路,是大家出行的主要通道。可这条破路,一到下雨天就变成“水泥路”——全是泥和水,面包车、三轮车经常打滑翻车,小轿车根本不敢开。这日子,一过就是10年。
为了修路,村民们先后两次集资:2014年每人交了600元,2022年每人又交了1000元,总共凑了30万元。本以为钱交了,路就能修,结果左等右等,等来的全是“空头承诺”:2024年初说下半年动工,下半年推2025年上半年,上半年又说今年下半年,前段时间问,直接推到明年了!
更让村民想不通的是两件事:一是这10年里,村里有10位老人去世了,他们生前都交了集资款,到死都没盼来硬化路;二是2022年第二次集资时,这些去世的人居然还要按“半个人头”出钱,比如每人该交1000元,去世的人家人得补500元。有村民吐槽:“我父亲2021年就走了,女儿户口不在组里,俩人均按半人出资,我们家相当于多交了一份‘冤枉钱’,可路影都没见着,这钱到底花哪儿了?”
反观隔壁组,早就修好了平整的硬化路,唯独他们组被“遗忘”,村民们心里能平衡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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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官方回应:30万只是零头,资金缺口200万!
面对村民的质疑,村委会和街道办也给出了回应,核心就俩字:没钱。
村委会负责人说,他们找了两家施工单位报价,最低每公里96万,3公里下来总费用得300万左右,不光是铺路,还得修堡坎、挖水沟、装涵管和护栏。村民集资的30万,一分没动,全存在街道办财政所的专户里,是专款专用的。目前叙州区交通部门每公里能补25万,3公里就是75万,剩下的200万左右得靠赵场街道办筹集,缺口太大,所以一直没动工。
至于“去世者按半人出资”,负责人解释,这是村民代表大会定的规矩:去世的人虽然不在了,但土地和山林还在组里,能享受公路带来的收益;而新出生的人没有田土,所以两者都按半个人头出资,不是村委会单方面决定的。
赵场街道办补充说,这条公路原本是2009年企业为运输修建的,后来损毁严重。2014年他们争取了“一事一议”项目,把其中6公里拓宽铺了碎石,但10组的3公里没在规划里。2020年的金土地项目,也没覆盖到这段路。2022年村民集资后,他们也勘察设计过,但一直没拿到上级的硬化补助资金,所以修不了。之前有村民要求退款,经户长和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暂不退款,继续争取资金。
三、法律+网友热评:集资款能退吗?谁该为“烂尾路”负责?
这事一曝光,网友们吵翻了,还牵扯出不少法律问题,咱们一个个说清楚。
先聊法律:村民能要求退集资款吗?
从法律角度看,村民集资修路属于“自愿出资、共同受益”的民事约定,关键看两点:
1. 集资款是否专款专用:如果确实存在挪用、截留,村民有权要求退款,还能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但如果真像官方说的存在专户、没动用,退款就得按约定来。
2. 约定的修路目的是否能实现:如果因为资金缺口长期无法动工,属于“履行不能”,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协商退款,或者变更用途。
另外,“去世者按半人出资”的规定,只要是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通过的,且程序合法,就对村民有约束力,但如果有村民当初明确反对,或者决策程序不规范,也可以提出异议。
再看网友观点:一边倒吐槽,也有理性声音
- 网友A:“10年啊!人生有几个10年?集资款专款专用是底线,但不能拿‘没钱’当借口,200万缺口就一直拖着?基层得主动想办法啊!”
- 网友B:“去世的人还要出钱?这规矩也太离谱了!土地山林受益?人都不在了,受益啥?明显不合情理!”
- 网友C:“集资款没挪用是好事,但村民的核心需求是修路,不是存钱。既然短期内凑不齐200万,为啥不能先退款,或者分阶段修?总比一直耗着强。”
- 网友D:“基层争取资金确实难,但不能让村民为‘政策缺口’买单。要么尽快凑钱修路,要么爽快退款,反复拖延只会寒了民心。”
- 网友E:“关键是信息要透明!30万还在不在?争取资金的进度咋样?得定期跟村民通报,别让大家蒙在鼓里。”
结论:10年等待何时休?你支持退款还是继续等?
修路本是民生好事,结果因为资金缺口,变成了“拉锯战”。村民10年的等待、两次集资的信任、去世者按半人出资的争议,核心都指向“尽快解决出行难”。
官方说集资款没挪用、正在争取资金,这是底线,但“一直等”显然不是办法。到底该继续筹集资金硬修,还是先把集资款退给村民?“去世者半人出资”的规定是否该调整?基层在争取项目资金时,能不能有更灵活的方案?
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你觉得村民该坚持等修路,还是要求退款?“去世者出资”的规矩合理吗?基层该如何平衡民生需求和资金难题?快来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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