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普通老百姓这辈子图啥?不就是有个遮风挡雨的窝,赚点踏实钱过日子嘛。
可偏偏有些事儿,能把人憋屈得直跺脚——就像北京这位刘大姐,简直把“办手续的坑”和“执法的反转”体验了个遍。
刘大姐家那老房子,破得都能当危房打卡点了,墙体开裂、屋顶漏雨,儿子三十多了连对象都不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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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在北京,但却买不起三四百万的新房,只能琢磨翻建老房。她特意跑街道办、城管局咨询,材料交了一堆,工作人员口头拍胸脯说“不违章、不违建”,结果新房刚盖好,城管局的拆除通知就来了,理由是“没拿规划许可证”。
合着当初的口头承诺是“画大饼”?人家没扩面积、没占公地,就想换个安稳住处,这就要把辛苦盖的房拆了,让母子俩露宿街头?这操作咱属实没看懂。
此类糟心的事,无独有偶,陕西那位卖芹菜的老罗更冤。
进7斤芹菜,卖了5斤赚20块,结果因为农残超标,被罚款6.6 万——这可是夫妻俩一年的收入!
还有福建老伯卖14块钱芹菜罚5万,水果店贴张功效海报罚5万,咱就想问:这罚款是按“惊吓程度”定的,还是按“能罚多少罚多少”来的?
你说这事儿邪乎不邪乎?普通百姓犯点小错,比如手续没办全、蔬菜农残超标,该纠正纠正,该罚款罚款,咱认。可动辄拆房、罚几万,这“板子”也太重了吧?
刘大姐翻建房子是为了自住,老罗卖芹菜是为了糊口,既没坑人也没害己,犯得着往绝路上逼吗?
好在咱法院明事理,直接驳回了拆房决定:“补办手续就行,没必要拆人房子”;国务院督导组也给老罗讨了公道,撤销了天价罚单。——不这家法院点个赞!
这才叫 “办事儿” 啊!反观那些温暖执法的例子,城管帮摊贩挪摊位、民警给修路工人端绿豆汤,看着就舒心——执法不是 “冷冰冰的机器”,得有烟火气,得看实情啊。
咱老百姓不怕守规矩,就怕规矩变成“一刀切”的“挡箭牌”。房子是安身立命的根,赚钱是养家糊口的本,一点小过错,犯不着用“毁生活”来惩罚。执法要的是“治病救人”,不是“一罚了之”;要的是“合情合理”,不是“顶格伺候”。
毕竟,天地之间,百姓才是主角。别让“小过错”扛住“大板子”,别让规矩凉了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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