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您就是老糊涂了!房子已经是我的了!”
江苏某地,90岁的李奶奶为了孙子能上好学校,签了赠予协议把价值200万的学区房“给”了孙子,没想到孙子入学后竟然翻脸不认人,还嫌弃她是“累赘”!
老人家辛苦攒了一辈子的房子,就这样被孙子霸占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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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李奶奶今年91岁,独自居住在市中心一套价值200万的学区房里。
那时候,儿子王某突然找到她,一脸愁容地说:“妈,小军马上要上小学了,我们那边的学校太差了,您这套房子正好在第一小学学区内,能不能让小军用您的房子入学?”
李奶奶一听是为了重孙子的教育,当即就答应了:“那当然可以!孩子的教育最重要!”
可儿子却为难地说:“妈,现在学校查得严,必须要房产证上有孩子的名字才行,要不您把房子过户给小军吧?”
李奶奶瞬间警觉起来:“这…这样会不会不太合适?万一以后…”
儿子赶紧保证:“妈您放心,我们就是借用一下,等小军毕业了,立马把房子还给您!我们还可以签个协议,写清楚这只是为了上学!”
看着儿子信誓旦旦的样子,李奶奶顿时心软了。她心想:“都是一家人,还能骗我不成?而且还要签协议,应该没问题。”
于是,在儿子的“陪同”下,李奶奶来到了房管局,签署了一份赠予协议,将房产过户给了年仅6岁的孙子王小军。
协议上明确写着:此次赠予仅为解决孙子入学问题,待孙子小学毕业后,房产应无条件返还给李奶奶。
办完手续后,儿子还特意请老人家吃了顿饭,一个劲地感谢:“妈,您真是太好了!小军一定会好好读书的!”
前两年,一切都很正常。孙子顺利入学,成绩也不错,每次见面都会甜甜地叫“太奶奶”。
可今年,情况突然变了。
小军已经三年级了,李奶奶想着再过几年就该还房子了,便试探性地跟儿子提起这事。
谁知儿子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妈,您说什么呢?房子不是已经给小军了吗?房产证上写的清清楚楚!”
李奶奶当即蒙了:“可是…可是我们当时不是说好只是为了上学吗?还签了协议的!”
儿子却说:“妈,您年纪大了,可能记混了。再说,那个协议根本没有法律效力,房产证才是最重要的!”
更让李奶奶心寒的是,从那以后,儿子一家对她的态度明显冷淡了许多。
上个月,李奶奶因为身体不适住院,想让儿子来照顾,结果儿子推三阻四:“妈,我们工作太忙了,要不您请个保姆吧?”
李奶奶顿时感觉心如刀绞:“我把房子都给你们了,现在连个照顾的人都没有?”
更过分的是,前几天孙子竟然当着李奶奶的面说:“太奶奶,您怎么还住在我的房子里?我爸说您应该搬出去了!”
李奶奶瞬间瞪大眼睛,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疼爱的孙子会说出这样的话!
她当即质问儿子:“这就是你们的感恩?我一辈子的积蓄都给了你们,现在连个住的地方都不给我留?”
儿子却理直气壮地说:“妈,您别胡思乱想了!房子确实是小军的,这有什么问题?您要是觉得住得不舒服,我们可以给您租个养老院!”
李奶奶顿时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我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房子,最后却要被赶出去住养老院?这真的不是在做梦吗?!”
无奈之下,李奶奶只能求助律师,希望能要回自己的房子。
这件事一出,网友炸了:
“这是真孙子啊!忘恩负义到这种程度!”
“老人家太善良了,被自己儿子坑得这么惨!”
“为了孩子上学搭上一套房?这代价也太大了吧!”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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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李奶奶与儿子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予合同是赠予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的合同。
表面上看,李奶奶确实签署了赠予协议,房产也已经过户,似乎这个赠予行为已经完成。
但是,关键在于双方签署的那份补充协议!
律师这么看:
虽然房产证显示房屋所有权人是王小军,但李奶奶手中的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赠予的条件和期限。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条件,条件成就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消除。
本案中,双方明确约定赠予仅为解决入学问题,小学毕业后房产应返还,这实际上构成了一个附条件的赠予合同。
更重要的是,根据《民法典》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对赠予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本案中,儿子不仅不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还企图霸占老人的房产,明显构成忘恩负义的行为,李奶奶完全有权撤销赠予!
另外,如果能证明儿子在签署协议时存在欺诈行为(比如故意隐瞒真实意图,诱导老人签字),那么这个赠予合同本身就是可撤销的。
最终,在律师的帮助下,李奶奶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法庭调查,法官认定:
1.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赠予确实是为了解决孙子入学问题,具有明确的条件和期限 3.儿子的行为构成忘恩负义,符合赠予撤销的法定情形
最终双方协商:房产返还给李奶奶,儿子承担诉讼费用,并承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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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深刻教训
200万的学区房,换来的却是忘恩负义!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即使是最亲密的家人,涉及财产问题时也要谨慎!
律师提醒:老年人在处理财产问题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任何财产转移都要慎重考虑不要轻易相信口头承诺,即使是家人也要白纸黑字写清楚。
2.保留相关证据像李奶奶这样保留补充协议是明智的,这成了维权的关键证据。
3.了解法律后果房产过户后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想要收回必须要有合法依据。
4.设置保障措施可以考虑设立信托、约定居住权等方式,既能解决实际问题,又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有网友热议:“老人家心太软了,这种儿子简直就是白眼狼!”
也有网友表示:“幸好有那份协议,不然真的就血本无归了!”
更深层的思考是:为什么现在的教育资源如此紧张,让老人家不得不用房子换孙子的入学资格?
这背后反映的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也是很多家庭面临的现实困境。
但无论如何,忘恩负义的行为都是不可原谅的!
李奶奶辛苦一辈子,理应享受天伦之乐,而不是被亲生儿子算计,最后落得个无家可归的下场。
好在法律是公正的,真相终究会水落石出,正义也不会缺席!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声明:本文内容基于真实案件改编,当事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均已进行匿名化或虚构化处理,旨在保护个人隐私。文章仅以案例形式为大众提供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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