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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通气会现场。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供图
人民网成都11月1日电 (赵祖乐、实习生王喜悦)10月31日,四川省发改委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新闻发布中心举行新闻媒体通气会,对近期印发的《四川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详细解读,旨在增进公众对政策文件的理解和认同,推动两项政策顺利落地落实。
会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数据局)数据政策与规划处处长李明对两项《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进行了详细介绍。其中,《四川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共7章35条,重点构建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通过规范登记程序、明确监管职责,着力破解数据供给瓶颈问题。《四川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对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作出全流程规定,明确省大数据中心为省级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机构,将建立全省统一的登记平台。《四川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办法》通过规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等登记类型,构建系统完备的登记程序,旨在形成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产品和服务“一本账”,为数据需求方提供更准确、更全面的公共数据资源获取渠道。
《四川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共6章35条,创新采用以整体授权为主的分级授权模式,在筑牢数据安全防线的基础上推动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填补了制度空白。《四川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规定省、市(州)分层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授权运营工作,授权模式以整体授权为主,未来可根据需要探索分领域授权和依场景授权。坚持“安全可控、价值释放”理念,明确授权运营工作关键环节,多维度筑牢数据安全防线,推动数据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针对下一步工作安排,数据资源处处长路嘉琪表示,将重点推进省级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和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加快相关平台建设,探索制定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政策,合理确定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流通使用。
此外,在两项《办法》的具体实施方面,省大数据中心总工程师黄国明指出,省大数据中心作为省级登记机构和授权运营实施机构,下一步将抓紧建立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在登记方面制定业务规则并开展试点,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在授权运营方面编制实施方案并按程序推进,建设授权运营专区,确保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过程可管、可控、可追溯、可取证。
据悉,两项《办法》的实施将为进一步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充分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推动四川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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