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宾语|文
宾曰语云|出品
房产证上写着她的名字,但屋内住着患病的父亲与守护的姑姑。面对留学深造的经济压力,女儿小美一纸诉状将至亲告上法庭,要求变卖6岁时父母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
一边是白纸黑字的物权归属,一边是血浓于水的赡养责任,法院该如何权衡?近日,广东珠海香洲法院公布该案例,法院以“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为据,驳回了小美的诉请,强调敬老孝亲是“应有的底线”。
南方都市报披露的这起案件,让人心里五味杂陈。一个年轻女孩,怀揣留学深造的梦想,却因经济压力不得不将目光投向自己名下的房产,从她的角度来看,也许是出于无奈。可当她拿起法律武器指向的,是屋内身患重疾、几无自理能力的亲生父亲时,这场家庭内部的纠纷,便远远超出了一桩普通物权争议的分量。
我们理解小美面对未来时的经济困窘与急切心情。房产证上白纸黑字是她的名字,从纯粹的法律形式上看,她似乎占尽了道理。
然而,房子里住着的,是曾经为她倾尽付出过的父亲,如今正被重病缠绕,依赖着姐姐的守护才能度日。
她父亲因脑梗开过颅,生活几乎不能自理,这房子可以说就是他最后的容身之所了。而在一旁照顾他的,是自己的亲姐姐,也就是小美的姑姑。
所谓的“占着房子不走”,房子其实是小美才6岁的时候,她父母买下,然后登记在她名下的。说白了,这是父母送给孩子的礼物。
十几年后,这份基于亲情的赠予,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我的东西我要拿走”问题,而是变成了“我能不能为了自己的前程,拿走我重病父亲最后的栖身之所”的灵魂拷问。若法院此时仅凭一纸登记,机械地适用法律,强制父亲腾房,这样的判决即便条文字字正确,也会让法律失去应有的温度,成为脱离现实的“恶法”。
令人欣慰的是,香洲法院的法官们没有被条条的表象给框住,而是将目光投向了法条背后的血脉亲情与人伦道德。判决书中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和“敬老孝亲是应有的底线”的表述,并非是对物权的否定,而是对权利行使必须合乎情理、合乎道德的深刻阐释。
它告诉我们,法律的权威固然源自其刚性,但法律的生命力,却在于它能守护人性中最基本的善与暖。
这个判决,守护的不仅仅是一位病弱父亲的栖身之所,更是在疾速变迁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内心那份对“生我者父母”的敬畏与感恩。它告诉我们,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你享受了父母赠予的权利,就不能完全回避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女儿的未来固然重要,但父亲的生存与尊严,更是不容触碰的底线。这纸判决,也让法律回归了它本应秉持的良善与公正。(作者:宾语)
来源| 宾曰语云
出品 | 宾曰语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