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继此前放出《繁花》编剧秦雯、导演王家卫在剧本探讨期间的录音后,10月31日,青年编剧“古二”(程骏年)再发布多段录音,其中提到《繁花》中大量重头戏份为“古二”所写,还包括王家卫说“唐嫣很装”等。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柳锦目表示,如果“古二”的录音属于偷录他人私密谈话,除了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外,还可能会被治安处罚,严重的话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10月31日,“古二”发布了多段王家卫、秦雯与自己的聊天对话录音,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记者注意到,录音总时长为一个多小时的对话均以“会议纪要”为标题,内容除佐证《繁花》中大量重头戏份为古二所写之外,还包括王家卫提到“唐嫣很装”、秦雯称陈道明记不住大段台词等内容。随后其爆料内容陆续不可见,截至发稿,其爆料内容已全部不可见。
此前,“古二”发布长文并曝光多段录音,控诉其在参与《繁花》剧组工作期间被压榨劳动力、剥夺编剧署名权,最终未能在作品中获得应有署名。长文和录音中提及《繁花》金融线、火烧丝光棉T恤衫生意线、Lily复仇线及汪小姐创业线的部分均有“古二”参与。
9月20日,《繁花》剧组回应编剧署名权争议:“剧组支持所有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职责和工作内容给予相应署名,最后一集长长的片尾字幕,是对两千余名工作人员的肯定和致敬”,呼吁大家敬请留意。9月23日,《繁花》剧组再发声明,谴责“古二”偷录剧组主创的私人对话,“更恶劣的是对录音内容进行加工,非法对外公开发布,严重侵害他人隐私,毫无职业道德。”10月31日,截至记者发稿时,《繁花》剧组、导演王家卫尚未对此次爆料进行回应。
编剧“古二”先后曝光多段对话录音,且录音内容涉及多位演艺工作者,这类行为是否合法?柳锦目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如果“古二”的录音属于偷录他人私密谈话,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受害者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及财产损失,“公开他人谈话录音,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如果对录音剪辑、掐头去尾、造假,则可能构成诽谤。”
柳锦目还表示,偷录他人私密谈话者除了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外,还可能会被治安处罚,严重的话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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