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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为中国历史研究院院刊,创刊于1954年,是党中央决定创办的全国性史学刊物。毛泽东同志亲自确定“百家争鸣”的办刊方针,郭沫若同志出任首届编委会召集人。创刊70余年来,《历史研究》获得“”“国家期刊奖”“新中国60年有影响力的期刊”“百强报刊”等荣誉和称号,为推动中国史学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是史学界的一面旗帜。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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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中国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历史贡献
张 生(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暨新四军历史研究院教授)
摘要:中国人民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作出巨大贡献。作为东方主战场的中国战场,将日本帝国主义拖入长期战争泥潭,对日本侵略者的彻底覆灭起到决定性作用。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抗战,制定和实施正确的抗战路线和战略方针,成为全民族抗战的中流砥柱。中国与美英苏等国合作,建立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新秩序,成为维护战后国际秩序、捍卫世界和平的关键力量。中国学人要深入挖掘并运用中国现有理论资源,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抗战史基本概念、范畴、逻辑、研究方法和学科体系,树立“本土关怀国际化”与“国际视野在地化”的批判思维和辩证思维,构建中国自主的抗战史研究知识体系。
从日军战略看我敌后战场历史地位
张 展(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暨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副教授)
摘 要:全面抗战爆发之初,日军将占领区视为战略基础,企图“以华制华”。然而,中国共产党领导开辟敌后战场,利用组织与政治优势,打破日军在占领区建立统治秩序的计划。1938年4月之后,日军再次发动大规模攻势,但敌后战场的发展极大削弱其正面进攻的战略价值。武汉会战后,日军不得不限制正面进攻的范围,对国民政府采取政治诱降手段,将主要作战方向转向敌后战场,并在经营占领区与诱降国民政府的两手准备间反复摇摆,失去战略稳定性,注定了后来的败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战场,不仅发挥了对正面战场的屏护作用,更重要的是颠覆了日军的基本战争逻辑。
中国共产党抗战战略形成过程中的意阿战争
王凤青(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文史教研部教授)
摘 要:1935年10月,正值中国共产党从土地革命向全民族抗战战略转型的关键节点,意阿战争爆发。阿比西尼亚抵抗意大利侵略与中国抗战具有高度相似性,成为形成新的抗战战略的重要参照。中国共产党深刻剖析意阿战争,从中国抗战性质、战略战术、依靠力量、政治保障等维度,为构建完整科学的抗战战略提供了重要思想理论资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立足国际视野、紧扣中国实际、动态调整形成新的战略的卓越能力,诠释了中国共产党在纷繁复杂的时局中准确把握时代大势、不断推动历史前进的鲜明品格。
秦汉“大一统”与“并天下”新论
孙闻博(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教授)
摘 要:秦汉“大一统”对后世影响深远。“大一统”研究应与“并天下”的分析相结合,并将经学、子学言说与政治实践的“天下”加以区分。西周“大一统”强调“布教”、“施政”系之于一,秦代实现突破,使用“并天下”表达方式。延至武帝,“表章六经”,“一统”用语更为盛行。秦汉“大一统”以“并天下”为基本内核,奠定后世“统一”理念的基础。“天下”是文化、政治概念的统一体,在政治实践中主要是范围确定、边界明晰的“有限”区域,对应统一的华夏疆域国家。因此,“天下”不等同于世界概念。秦汉初始重视“皇帝”名号,后倡“天子”之号与儒学发展有关。今日统一,植根于古代“天下”理念,是秦汉新型“大一统”观的绵延与传续。
元至明初法律六部分类及政务六部化
陈佳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副教授)
摘要:元明两代政务六部化与法律六部分类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元朝采取“不立成宪”的国家治理模式,以“例”为主要法律依据,利用公文书流转制度,向适格上级或其他机构寻求授权或解决方案,成为当时各机构处理政务的基本方式。这一政务运作体系最终确立中书省最高行政机关的地位,也使实际承担具体政务的六部成为“百司—中书省—六部”链条中的关键机构,政务运作出现六部化趋势。该政务运作逻辑深刻影响法律编纂体例,元至明的法律编纂从沿用唐宋体例,转向以六部分类为核心的编纂体例发展。朱元璋借政治变革契机废除宰相制度,以六部分掌天下庶务,正是政务六部化的结果。
北洋时期国家预算审议与国会党争
王 梅(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摘 要:资产阶级代议制下,审议国家预算是国会的基本权责,关涉国家财政利益分配。北洋时期国家预算审议备受瞩目又多曲折艰难。为把控财权并打压异己,各党议员于每一环节都激烈竞逐:抢占预算委员会多数席位以把持审查;统筹审查会主张并主导审查报告撰写;控制院会讨论表决以抵制他党异议。会外利益相关者亦试图通过各种机制干预审议结果。国家预算的审议过程,成为会场内外各党派势力争权夺利的校场,国会由此堕至众贿毕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背景下的议会民主制毫无疑问无济于国家人民。
民国时期中华法系重塑运动
杨 瑞(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历史学院教授)
摘要:民国肇造,重估中华法系现代价值、改变清末“以西为师”法制变革取径的呼声渐起。北伐结束后,朝野内外分别从学术思想、制度设计以及话语建设诸层面,尝试矫治中国法律“看不见中国”之病象。各方就传统与现代、民族化与世界化以及党化等议题长期聚讼,加之学派政派纠葛,使得中华法系重塑运动在极其复杂的学术、政治与社会生态中展开,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和重构的过程。国民政府成立之初,胡汉民一系援引社会法学,以法律社会化为取径;中经法国学派和英美学派人士短暂主导;抗战爆发后,话语权为居正领衔的司法系统掌握,遂形成党化与民族化并重的二元格局。这场运动取得了局部成效,但终以失败落幕。
·理论与方法·
记忆政治视域下联邦德国纳粹大屠杀史学
刘颖洁(中山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摘 要:纳粹大屠杀是20世纪上半叶规模空前的种族灭绝暴行,也是当代史研究的重要领域。但在与大屠杀紧密相关的联邦德国,大屠杀史学却一度发展滞后,这与大屠杀给德国人身份认同带来困境密切相关。联邦德国大屠杀史学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战后初期,政府采取罪责回避策略下的沉默阶段;20世纪60—80年代,因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政治力量采取不同的罪责反思策略而产生争论的阶段;冷战结束后,罪责记忆国际化语境下的繁荣阶段。联邦德国大屠杀史学的发展历程表明,历史研究可以推动罪责反思更加深入,但应警惕被记忆政治裹挟,导致大屠杀史学成为身份政治的工具。
来源:中国历史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新媒体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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