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卡时热情周到,充值后却遭遇商家“卷款跑路”;想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商家百般推诿……在健身、理发等预付式消费场景中,类似事件时有发生,不少消费者陷入“维权无门”的困境。近期,花溪法院审理一起预付式消费案件,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4年4月,费女士在某健身馆充值12600元办理会员,后因个人原因需调整消费计划,于是向健身馆提出退还未使用课程费用的申请。然而,经过多次沟通,该健身馆始终拒绝退款。费女士最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将该健身馆诉至花溪法院。
法院审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明确认定:健身馆应向费女士退还尚未提供服务部分对应的费用。该判决不仅妥善处理了个案纠纷,更为同类预付式消费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
法官提醒
如今,预付式消费已渗透到生活服务的多个领域,为吸引消费者,经营者常以“赠送服务”作为促销手段。在合同正常履行时,消费者确实能同时享受付费服务与赠送福利,但一旦因商家“跑路”、服务缩水等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消费者的权益往往难以保障。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尽量选择口碑好、经营稳定的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时,仔细核对服务内容、退费条款等关键信息;同时注意保存好充值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若遭遇商家“跑路”或拒绝退款,应及时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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