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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在《贵州日报》刊发《辞退公告》,公告显示,被辞退人为公务员曹洋,原因为“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
在公众眼里,税务局公务员很是光鲜,可这位公务员不仅多日旷工还无法联系上,让人不太理解。其获得这一结果也是咎由自取,怪不得单位。
公务员法明确了公务员被辞退的情形,其中包括: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这一法条为所有公务员定下了不可逾越的铁规,也厘清了“是否旷工”的边界。如今这一案例也向某些心不在焉、混日子的公务员发出严厉警示:公务员岗位绝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任性而为必然付出沉重代价。
近年来,一些单位因找不到自己的员工而不得不登报“寻人”,成了一种现象。例如,今年7月,甘肃一国企登报要求员工回来上班:61人无故多次或长期旷工不上班,15日内限期返回,否则解除劳动关系。2024年12月,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西湖垸水利会发布登报通知,喊话5人限期返岗上班,消息引发关注。更早前,湖南省煤业集团白山坪公司也曾报要求90名长期旷工人员15日内回单位,否则将按有关法规予以除名。
如果说一些人长期不在岗尚存在“历史原因”的话,那么有些人就是明摆着不把单位放眼里,长期逍遥在外。其中,一些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的脱岗行为更为扎眼。对于这种在“围墙”内外两头占好处的行为,不仅本单位人员看不惯,社会公众也侧目不已。对于相关问题,应当依法依规解决,绝不可延宕。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公务员局也通过当地媒体发布了一则《辞退公告》。通告称,该区公务员唐某某因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被依法予以辞退。可以说,永州市零陵区公务员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在世人面前干净利落地解决了“刺头”难题,向其他单位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样本。
那种认为公务员是“铁饭碗”,可以随意躺平、偶尔出格也无妨的想法,是时候被纠偏了。如果有些公务员不相信,不妨看看相关案例。
时代需要的是尊重单位、尊重工作、敬畏理想和事业的公务员。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打破公务员“只进不出”的怪圈,打造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形成更浓厚的克己奉公氛围,正当其时。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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